ST琼华侨又惹巨额官司 原告推迟起诉事出有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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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5日 15:53 证券导报 | ||
公司称:恢复上市没隐瞒什么,今年4、5月份可能迁往福建 本报记者 陈文芳 王全 1月7日,刚刚恢复上市的ST琼华侨,近日又被拖进一个金额达1亿4千多万的官司,该公司董秘宋扬向本报记者承认:如果官司起诉在前,ST琼华侨就不能恢复上市。 据1月20日公告:ST琼华侨因担保被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起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息合计折人民币约1亿4千多万元。该起诉是1992年、1993年ST琼华侨为中平木业向中行贷款作担保引发的,距今已有10年,为何中行一直未向ST琼华侨主张担保责任? 1月23日,ST琼华侨戏剧地发出公告明确说,因重大担保涉讼事项,预计2002年将出现重大亏损。 据了解,该官司按担保法已过了追索时效,但去年8月份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要求必须在2003年1月31日前追索,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中行海南省分行资产保全处法律事务科有关人士说:“这笔担保责任,我们不是不主张而是一直都有追索”。但资产保全处法律事务科也只是去年年底为处理这些不良资产才设立。= 与此相反,ST琼华侨的董秘宋扬先生很热情地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中行10年来一直都没有主张的原因有4个:1、中行是第一被告中平木业的股东;2、中平木业的经营管理层都是中行的人;3、除了这部分款外,中平木业还向中行借了其它款;4、2001年中行派出的某管理人被查。所以他们不向中平主张债权自然也不会向我们主张了。 在谈到为什么会在华侨恢复上市后才起诉的原因时,宋扬认为,中行如果是在华侨恢复前起诉,华侨不能恢复上市,就是赢也拿不到钱,还不如等恢复上市再起诉,说不定还能拿回些钱,这可能是中行的想法,但现又到了最后期限,不起诉也不行了。 宋扬说:“这不是双方协商的,华侨也没有想隐瞒些什么。因为以前我们曾委派会计师和中行接触过,但中行没有追索的意思。为此我们也向证监会披露过。现高院司法解释出台,问题暴露出来了,只有积极配合证监会处理此事。” 他说,这个地雷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过这担保事项已由中科信作了再担保,风险再次转嫁,公司风险大大降低,福建大股东方对此也比较重视。 据公司职工透露,华侨投资在今年4、5月会迁往福建。除了部分管理人员,华侨员工现基本解散了。侨企大厦8楼(ST琼华侨办公所在地)办公室的门也关着的。 资料链接: 1、2000年3月13日,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诉公司、中国长城财务公司借款担保纠纷。目前尚有100.47万元债务未还。= 2、1998年3月,南洋商业银行诉公司借贷纠纷。目前,尚有869.17万元尚未偿还。 3、1999年3月19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公司诉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涉诉标的100.786万元,由北海嘉杰公司清偿了92.85万元。现判决由华侨和香港金程贸易负连带赔偿责任。 4、2001年10月11日,公司诉海南信实汇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涉诉标的30万元,正在执行中,公司已对该事项全额计提了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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