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股东不和 厦门汽车独善其身的法宝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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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 10: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使公司“独善其身” 记者周斌 厦门汽车(600686)日前公告,公司2002年净利润将比2001年增长50%以上。这种业绩的取得,在当今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前提下照理并不稀罕,但在公司两大股东不和的背景下, 去年5月10日,厦门汽车配股方案遭到否决,凸显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厦门国投之间的矛盾,到了2002年7月1日,由于在经营班子换届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两大股东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协商的结果是“总经理留任3个月”。3个月过后,董事会仍然决定,“总经理继续留任”,不过这回没有提及期限。 从时间表来看,从2002年初到10月份,厦门汽车两大股东的矛盾都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从眼下司空见惯的股东纷争来看,伴随着股东不和的,往往是公司高层动荡、业绩下滑。厦门汽车为何能够“独善其身”呢? 业内人士认为,这与今年国内汽车行业的整体增长有关,据了解,今年我国汽车行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完成利润总额431亿元,同比增长60.94%。然而,行业的增长仅仅是外因,股东的纷争没有影响到公司的正常发展,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因,即厦门汽车的内部治理结构。 厦门汽车实际上是一个汽车类的控股公司,本身没有从事实质性的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主要由子公司来进行,而子公司实行董事会指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种制度为母子公司之间提供了一个缓冲层,虽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与经营层闹得鸡犬不宁,但是子公司的经营和人事受到的波及较小。厦门汽车持股60%的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2002年的营业额就达22.44亿元,同比增长82%。 虽然股东纷争还没解决,但是厦门汽车董秘姚永宁表示:“业绩大幅增长,是因为公司的运作比较正常,公司董事会健全,经营班子也没有缺位,投资子公司的运营也正常。”由此看来,真正在打理厦门汽车的,不是谁,而是制度! 纵观国内上市公司,离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上市公司是靠“人治”而不是靠制度来管理,因此出现了种种奇怪的现象,如某公司7千多万的巨额担保居然是个人行为,福建水泥3400万委托理财款打水漂等。由此看来,只有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按照制度办事,才能确保上市公司的稳健运行、股东的权益不被侵犯,而企业家也将更能自如地施展其才华,而不必受诸多外来力量干扰。若有朝一日,上市公司都能“按章办事”而不是“人治”,则股东无忧,投资者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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