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欺骗了你 大家请有话好好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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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 1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文钊 如果您持有股票的那家上市公司欺骗了您,您最好别管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司法解释里有什么说法,别以为有法律撑腰您就铁定会赢。 如果上市公司欺骗了您,千万别一时冲动图一时痛快一门心思往法院里跑。要是那些 如果上市公司欺骗了您,您最好别太上火。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大家有话好好说。您总得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吧?要不您把人家搞死了,大家都不好看,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这个市场里没人跟您玩了,您做股民还有什么意思? 我不是股民,我手里没有股票。所以我说这样的话,您会觉得我发疯,您一定要骂我,说我是看别人赚了钱心里不平衡,所以巴不得股民都被套得死死的,所以一看到股市里有人倒了霉就偷偷地乐,巴不得倒霉的人霉上加霉。 这有些冤枉我。其实我是听了别人的话,我觉得人家也是好心,所以想起来身边还有些像您那样买了股票的朋友,还有手里攥着缩了水的股票攒足了劲要拿起法律武器打一场官司的朋友,我知道你们赔的都是自己的血汗钱。我不想他们因为打官司赔进去更多,所以才想劝劝你们。 我知道你们都恨银广夏。不过我觉得人家最近说的一番话倒也是好意。我听说,人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了,有人说银广夏不死,市场就如何如何,我不同意这种观点,难道银广夏死了市场就规范了,就成熟了?银广夏真的死了,最终受损失的又是谁?还不是国家、债权人、投资者。 听听,人家多为国家着想,多为你们股民着想。虽然人家把你们骗得不浅。虽然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都觉得自己挺冤。可是人家这话还是挺在理的。银广夏死了,对股民有什么好处? 我知道银广夏的话你们不爱听,那就多听听。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陈大刚最近也说,在强调公平和公正的同时,不能忽视效率问题。他指出,损失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以投资者的直接损失为限,同时要兼顾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主体的清偿能力,如果因为赔偿导致上市公司和其他主体破产,证券市场就会失去存在的基础,投资者公平、公正的基础也会丧失。 听话听音。我不懂股票,可是我觉得陈律师的意思就是说你们要索赔,要告上市公司就得悠着点,别玩出火来,把自己也玩进去了。 就算律师的话也不中听,最高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也提醒过你们,作为原告的投资者在承担证券市场风险的同时,也要承担因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风险,即承担即使案件胜诉但却因原告破产、又无其他共同被告而难以执行的风险。人家用的是法律语言,但是话里的意思也很明白。这就不用我说了吧? 我知道你们要的是公正,要从欺诈股民的上市公司那里讨个说法,我绝对支持你们。可是我听得出,这里面有些矛盾。如果你们一定要讨个公道,很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你们损失的金钱再也拿不回来了。可是如果你们肯放欺诈者一马,如果你们不是一根筋非要痛打落水狗,也许你们还可以拿回来一部分血汗钱。也许人家还可以重组,不管怎么说,人家那个壳还是值点钱的。其实无论是像银广夏那样的公司,还是这个市场的监管者和其他参与者,想给你们说的无非就是这个道理。 除非你们一定要讨个说法,而不只是满足于那一点赔偿;除非你们一定要得到公正,不仅是在某一家上市公司身上,而且是整个市场的公正;除非你们相信,你们的损失和几个失信的上市公司的倒掉,可以换来整个市场的长久公正,可以让后来者不再像你们这样被欺诈。 我没办法告诉你们,有谁能给你们这样的保证,所以,我知道我说服不了你们。就像我知道你们也说服不了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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