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州官放火与百姓点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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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 14:49 粤港信息日报 | ||
李景辉(郑州) 在河南新密市农村,村民们用绳子拦住道路,交钱后才能通行,一个“农民收费站”便这样成立了。其中白寨收费站从前年11月设立后,在收费站周围的3个村子里冒出了7个农民收费站。公家的收费站收费标准是:大车5至8吨收费30元,10吨以上收费50元,小车收费10元。而这些农民收费站过一次仅收5元钱,后来因为“竞争”太激烈,现在每辆车只收1到 对河南农民自建收费站,我不仅不对河南农民的刁钻无赖感到痛恨,相反倒觉得河南农民“刁”得有几分可爱。村民的理由是:“汽车从这里经过,污染了我们村的环境,轧坏了路面。”只不过这理由从农民口中说出来,却又有些可笑且显得“刁蛮”。倘若是某位“官人”想出来一个“生财妙计”,并以“××乡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下发,严令推行,这才算得上是合法的收费,谁若不缴,便可对其进行“综合治理”了。让人恼火的是,一些“刁民”居然堂而皇之地扯起绳子搞起了农民收费站,与公家抢生意,这简直是大逆不道,所以出动公安来进行“综合治理”也就非常必要了。 但是,在进行综合治理之前,还要有一个前提:要把我们要保护的对象———公路部门收费站收费行为的合法性搞清楚,要弄明白公家收费站收来的钱是否全部用于公路建设了。倘若这钱被用于乱建楼堂馆所、甚至被“公仆”们吃喝玩乐糟蹋掉了,甚或是间接进了私人腰包,那么公家的收费站还不如农民收费站好,至少,农民收费站还有扶贫的积极作用。那么,首先应该治理的倒应该是公家的收费站,因为“刁民”们只不过是上行下效罢了。 不是我居然斗胆对公家进行怀疑(这也算是有点“小逆不道”吧),而是公路收费的透明度的确有些差。不仅是公路收费,包括平时收的养路费、新车入户时缴纳的各种基金等最终都到哪里去了,却没有一个人来告诉我们。有的公路,一建成就树起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牌子开始收费,收了十几年,一直收到原来修的公路又变成了土路,需要重新修了,原来的贷款却还是没有还清,收费站还在继续收费。于是,自然有“泼皮”村民有理由将收费当做心照不宣的生财捷径了,也就难怪会有胆大的村民也匆忙设立农民收费站了。 农民收费站应该撤,但公家的收费站也应该有一本明白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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