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转让创新 提前减持招行股份获利不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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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 06:57 北京晨报 | ||
青海证券 黄硕 在2002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中水渔业发布公告称: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4000万股流通A股中的1500万股以8.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北京中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充满玄机。首先,这是一次流通股的转让,但目前却处于“锁定”状态,2003年4月10日才可上市流通。其次,本次转让“绕”过了二级市场,双方以《资产转让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了转让。第三,4月10日的锁定期期满后,1500万股的招商银行流通股虽然形式上还在中水渔业的股票账户上,届时该股的交易指定却是由北京中汇来进行,而该股无论涨也好、跌也罢,风险与收益皆归北京中汇所有。第四,中水渔业在2003年3月1日前便可收到全部转让款(8.4元/股×1500万股=12600万元),并从中获得1650万元的投资收益。 转让的创新。面对此次转让的创新,本人水平有限,无法作出任何评论,只是隐隐约约地联想起了两种股票交易形式:卖空机制和股票质押贷款。 在美国,“卖空”是指投资者出售自己并不拥有的证券的行为,或者投资者用自己的账户以借来的证券完成交割的任何出售行为;卖空交易包括“持有性卖空”交易,指投资者持有该证券,出于避险目的或其已预测到该证券价格将下跌但又不愿或无法卖出该证券时,引入该证券卖空的行为。卖空机制的存在客观上能产生一种“价格发现”机制,可以反映市场对股票未来价格的评价。 而关于股票质押贷款,在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证监会就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此次创新令人浮想联翩:1、北京中汇名不见经传,大股东“吉林华海”也不为证券市场所认识,并且资产并不雄厚(净资产3002万元)、盈利水平也不高(净利润2万元),但这次不仅一口气掏出1.26亿元,并且还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创新交易,后生可畏。2、中水渔业落袋为安,与2002年前三季度-717万元的净利润情况相比,这笔1650万元的投资收益可谓雪中送炭。2002年12月31日前收到转让款51%,2003年3月1日前才全部支付完毕,从时间上看,不知能否解2002年年报的燃眉之急。3、假如这种方式可以推广的话,招商银行、中国联通等尚有许多未流通的战略投资者持股,以及日后等待发行的那些超级大盘股,它们的战略投资者是否亦可以采取此方式回避风险?战略投资者与受让方各得其所?4、2003年4月10日以后的招商银行是高于还是低于8.4元/股?这个“价格发现”功能实在值得一赌。近几日,招商银行正随大盘节节下行,连创历史新低,2002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已是8.14元。中水渔业倒是可以偷着乐了。 综上所述,中水渔业和北京中汇,凭此就可当之无愧地获得2002年度“最具创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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