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幸福:最高法院终审 “幸福生活” 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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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 09: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卢晓利 ST幸福昨日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而这几乎意味着对刚刚恢复上市交易的ST幸福判了死刑:在三季度亏损1207万元、只有全年扭亏才能保住上市资格的情况下,ST幸福面对的将是失去所有经营性资产后还会债台高筑的窘境。 事实上,自2000年8月名流集团在股权拍卖中成为ST幸福第一大股东到现在已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在名流集团进入并掌控ST幸福的过程中虽几经波折,但在相当多的投资者心目中,有机制优势的民营资本进入百废待兴的ST幸福无疑意味着美好的未来,这将是一次市场化程度相当高的资产重组。但导致名流集团没有对ST幸福进行实质性资产置换的最大障碍便是幸福集团在1997年悄悄埋下的一颗巨型地雷——ST幸福与农行潜江支行抵押担保贷款近两亿元。由于此前这一抵押担保一直不为市场所知,且抵押标的几乎涉及到ST幸福全部经营性资产,而幸福集团早已资不抵债,一旦这件官司败诉,肯定只有ST幸福来偿还债务。净资产已不足1亿元的ST幸福将因此完全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身陷净资产为负值的绝境。 显而易见的是,作为ST幸福的大股东,民营企业的背景决定了只持有ST幸福19.18%股权的名流集团肯定不会牺牲个体利益代人偿债拯救上市公司,打赢官司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在此背景下,名流集团代表ST幸福一方面积极应诉,一方面与有关政府部门及农行进行了反复的谈判、磋商,试图得到重组ST幸福的支持。但事实是农行方面肯定无法放弃近两亿元的贷款,而政府方面也为“为民营企业埋单”而进退两难。今年5月,ST幸福在与农行的诉讼案中一审胜诉,而农行方面不服,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半年后ST幸福全面败诉。 事实上,目前摆在ST幸福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是由名流集团代幸福集团偿还近两亿元的欠款,并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确保股份公司的年报扭亏为盈,达到保牌的目的;二是年报亏损后终止上市。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没有哪一个民营企业会代人偿还这笔银行贷款,与农行诉讼的败诉,使ST幸福年报扭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公司终止上市已难以避免。 终止上市后的ST幸福将何去何从?对此,有专业人士分析认为,从理论上讲因亏损而退市的ST幸福仍有再次重组并申请上市的可能,但这条路将十分艰难曲折,其中的变数也很大,尤其是ST幸福的经营性资产可能全部被划走,净资产会出现较大的负值,这为重组增加了难度。 对于ST幸福的前景,董事长刘道明不愿发表意见,他说,与农行的诉讼案败诉对公司的影响巨大,目前来看年度亏损和丧失所有经营性资产这两大难题都可能会导致公司终止上市。目前还不能对年度盈亏作出判断,在公司盈亏状况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方面目前正积极与农行及有关方面协商,寻求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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