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杂谈
超然,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抽象的,但是对于周小川来讲则是具体的。
周小川的具体来自他对十六大报告的解读,在于他从十六大之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革中看到的前景,在于他终于可以不再被误读或无法不被误读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中解
脱出来的轻松,在于他可以重新自我定位的喜悦。
我们很难忘却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国有股减持中的尴尬角色:减持前期并非由证监会主导方案,从理论上讲也的确不该由一个监管机构主持不同所有者之间交易的价格,但是减出事来了,却必须由证监会来宣布暂停,不光由证监会宣布暂停,而且还得由证监会主导减持方案的征集和修订,召开座谈会的是证监会,反复出面辟谣的是证监会,最后一年后出来宣布国有股减持完全停止的还是证监会,手忙脚乱了一年,从终点回到起点,抬头一看,指数被消灭了900点,这种行政的成本、指数的成本、信誉的成本,水皮相信证监会中的洋博士土博士洋硕士土硕士都心知肚明,有苦难言。
超然?在这种情况下,你让周小川如何超然呢?!
政企分开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在探讨和实践的课题,从让利放权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20年中各种各样的模式都有人尝试过,最终人们发现在上层建筑不作相应调整的前提下,经济基础有时候自己根本就是无能为力的。在产业部门化、部门公司化的格局下,政企分开面临着显然的悖论,行业调控也无法落在实处。你很难想象电信部门在兼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垄断企业经营者的情况下会对内资砍低进入的门槛,自觉自愿地引入投资者和自己竞争,哪怕就是自己还掌握着竞赛规则制定权和裁判权的情况下,电力部门也是如此。
但是,随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建立,随着银行监督委员会以及电信监督委员会、电力监督委员会这些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建立,产业部门化的格局必将打破,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政府部门和作为政府行业行政调控的职责将经纬分明,这就使证监会的超然有了理论根据。
超然之下的证监会对于国有股的认识就会有海阔天空的感觉,超然之下的国资委也会发现国有股和法人股没有本质的区别,超然之下的中央政府更不觉得国有股外卖有什么心理障碍。
如果我们确认,超然之下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等值,两者之间的交易不存在资产流失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国有股转为法人股之后以更超然的态度来看待法人股转为公众股的价值补偿问题,这里同样不再涉及政治账,而仅仅是技术性的经济账。
可见,超然的法人股在国家股和公众股之间充当了转换的媒介,超然的政府就可以把自己从交易中摘出来充当市场裁判的角色,杜绝交易中的“欺行霸市”、“惟我独尊”。
这样,如果法人股希望改变身份,由不流通转为流通,价格就必须由双方议定,而不能简单的“同股同价”,就必须考虑到是否有同股同权的历史基础,如果没有,那么,对不起,法人股对公众股净资产权益方面的侵占就必须偿还。举例说,如果法人股当时的价格是一元认购的,公众股的发行价是5元钱一股发行的,那么法人股就应该缩股,缩股的比例就为5:1,因为只有同资同股(也就是相同的出资拥有相同的股权)在前,才谈得上以后交易中的“同股同价”。
不止水皮一人有这种看法。
经济学者韩志国曾经算过一笔账,从2001年6月到今年10月这段时间中,沪深两市的总股本增加了1714.95亿股,而非流通股增加达1224.74亿股,非流通股在总股本中占的比例已经从62.98%上升到65.45%,股权分裂在加剧。为了不再增加历史遗留问题,有必要改革目前增量发行的办法,着手解决存量资产,也就是存量部分按净资产值和新增股本(也就是公众股)发行价同比例缩股,锁定两年之后才准上市,这实际上是一种新股全流通的方案,但是缩股的设想还是可取的。
这种法人股和公众股转换过程的缩股一方面尊重了历史,维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压缩目前股市中存在的股本泡沫,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降低市盈率。据测算,由此上市公司的股本可减少50%。
接轨是有方向的,关键是看出发点。站在最广大投资者一边,切实落实“三个代表”,就会想方设法在稳定市场的前提下让减持的价位向流通股接轨,否则如果流通股的股价向净资产值的价位方向接轨,那么市场就必须推倒重来,而且找不到底。
国家股→法人股→缩股→公众股,只是一个简单的公式,一切的一切都解决于什么时候我们的决策者能以超然之态面对这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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