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方泉
一套精装的《资治通鉴》,标价3万多元,却可打一折销售。发票仍可以照原价开,以利买者找公家报销。这种现象在北京甜水园偌大的图书批发市场上并不鲜见。对此,许多出版界的有识之士一再呼吁相关政府部门,治一治图书乱定价的现象。
图书定价放开这么多年,不但标价远远高于成本,而且由此滋生的“腐败”现象也愈演愈烈。但你能说书价的市场化改革就是错误的吗?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当然没有错,但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有关方面放松管制却是值得反省的。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中,代表公有制主体的相关监管部门不可能一下子就淡出市场利益之外,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便是用各种手段培育市场,包括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维护起码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公平。
周小川主席最近逻辑缜密地论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通篇贯穿着“新兴加转轨”的主旨思想,阐明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两种力量,即市场自发力量与政府力量的作用和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再次指出:“如果市场在某些方面能比政府做得更好,我们就应交给市场去做。”
关于作为裁判员角色的监管者“在紧急情况下,应该可以特殊处理”的问题,实际上争议归争议,任何国家甚至市场化程度极高的国家在上述情况下都会果断发动政府力量。问题是在更多时候我们的监管者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单一的裁判员角色。因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则维护球场秩序,我们的监管者还是多数规则的制定者,并且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里,指望市场力量主导规则的制定也是不现实的。“正清单”也好,“负清单”也罢,咱这裁判员哪是吹吹哨、打打手势甚至亮几张红牌那么单一?
作为政府管制力量的直接代表,在并不能证明“市场在某些方面能比政府做得更好”时,当然不可袖手旁观。比如说对市场化定价发新股的政策实施时个别上市公司疯狂抬高发行市盈率,再比如增发新股政策被市场化成怨声载道的“滥发”时,监管力量便出手制止。正像小川主席强调的那样:“渐进式改革思路可能会使有些政策法规探索性比较强,不照抄成熟市场的条文,过渡性法规也会比较多,但实践表明中国的做法总体效果比较好。”
市场化旗号下,图书市场的混乱对整体经济的危害充其量也大不到哪儿去;但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则是须臾不能忽视的,政府管制的力量不可一概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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