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祁和忠发自上海
“我们已注意到市场的反应。”12月12日,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投标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应否公告,公司领导将予以研究。不过,中标的企业中有很多是上市公司,只要有一家公告,我们就会有一个参照。”
据有关资料,在2003年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招标的66家中标企业中,20家上市公司榜上有名,涉及资金金额超过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广告投放金额多则上亿元,如南京熊猫,投入了10889万元,最少的如招行,也有920万元。投资者发现,这些上市公司中没有一家就巨额广告投放费用事项进行公开披露,大家只能从新闻中略知一二。
一些市场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巨额广告投放属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其巨额资金的支出是为了换来当期销售收入与利润的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并可能继而影响股票价格。前几年,不少上市公司如ST厦新、海王生物等,在投入巨额广告费后,虽然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但却令公司财务状况不堪重负,从而严重影响了公司业绩。特别是海王生物,将其广告业务发包给关联企业———深圳市名派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每年支付逾亿元广告费用,却不予以公告,遭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投资者担心,这些上市公司会因广告投放上的重金相搏,而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出现第二个“秦池”。
12月12日下午,南京熊猫(600775)董秘施秋生表示,公司不公告没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虽然该笔广告投入超过1亿元,但这属于公司正常费用支出范畴。据介绍,南京熊猫是以下属一家销售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的,主要宣传对象是其手机产品。
对于施秋生的观点,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认同。她说,从会计核算角度分析,象南京熊猫这样的巨额广告支出,会列入公司销售费用科目。由于不是对外直接投资,一般无需公告。但是,如果当年广告费用与往年相比有重大差异,差异幅度超过30%,则有公告的必要。同时,另外一些分析人士则补充认为,如果公司广告合同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则应比照有关重大对外投资的规定,予以公告。
据统计,在20家中标的上市公司主要以电子通信、食品饮料等行业为主,除南京熊猫以10889万位列第一外,其他公司如光明乳业、新天国际、粤美的、TCL、太极集团、深康佳等分别以9287万元、4290万元、3900万元、5540万元、5000万元、4880万元的广告额,异常引人注目。
《国际金融报》(2002年12月13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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