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健
基金公司正在经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股权转让,这一次转让发生在基金公司的利润率迅速地接近社会平均利润的时候。如何处理转让过程中的一系列新老问题,将影响基金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新老股东磨合能否顺利
某保险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的有关人士对目前的基金公司股份大比例转让感到十分无奈。他说,股权变化后的管理层会不会发生变化,发生多大的变化,这都是基金公司非常关心的,目前市场上如此大比例地股权转让必然会带来人心浮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正常工作。另一方面,一些新业务的开展如封闭转开放也可能因为股东变化而展期。新股东进入后,管理风格、管理层都会发生变化,而作为直接受影响的持有人对此却无能为力。
基金业内人士对于股权转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讳言。业内人士透露,老的一批基金公司股权虽然较为平均,但管理层的领导较为强势,股权变化后,必然带来对现有强势管理层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些基金公司在成立之初,各股东单位都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对公司的管理模式均达成了共识,一些股东除对利润指标有要求外,几乎不干预公司的内部运作。新股东的介入势必打破原来股东之间的这种默契,新老股东、股东与管理层需要有一个较长时间的磨合。在磨合期内,基金的运作多少会受影响。
内部治理能否理顺
基金公司的股权经历过由集中到分散再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当初,由集中走向分散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操纵基金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然而,股权的分散又带来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一位内幕人士认为,目前基金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普遍,虽然这一现象尚未导致严重的损害持有人利益,但对股东的利益已造成负面影响。
去年以来,一批新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已悄悄发生了变化,股权相对集中,主发起人对基金公司拥有相对控股甚至绝对控权,但这还不足以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从法规和基金公司的内部治理上很好地解决这一困扰基金公司的问题已相当急迫。
恶意操纵能否被扼制
一边是基金公司股权溢价数倍出让,另一边是基金公司利润迅速的平均化,市场担心新股东迫不及待高价介入会造成公司急功近利,甚至恶意操纵损害持有人和其他股东利益。
有市场人士表示,对恶意操纵的扼制一方面需要管理层设立相对明确的准入标准,使信誉不佳运作不规范的机构不能成为基金公司的股东,另一方面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但更为重要的是发挥持有人的监管作用,有效地启动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机制,当持有人有充分自由的选择管理人的机会和权力时,恶意操纵将会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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