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有一些媒体披露开放式基金有大额赎回现象发生,但基金公司并没有发表相关公告。由此市场不免产生疑虑,究竟是媒体披露有误,还是基金公司捂盖子不愿外扬呢?
据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前期尽管基金整体运行平稳,但少部分开放式基金确实有赎回现象发生,而且赎回的数量还不低。但是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基金存在巨额赎回现象,即当日赎回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管理人才有义
务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因此,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就不需要发布公告。
由此可见,现有的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可能还是有点粗。事实上,从国际市场上开放式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看,巨额赎回发生的概率是相当小的。相比而言,单日赎回额在5%至10%之间的大额赎回倒是比率相对较高的。而大额赎回对基金运作影响也是相当明显的。想想看,30亿份的基金,如果单日遇到上亿的赎回量,对基金运作肯定会带来冲击。如果连续遇到这样的赎回频率,对基金运作的影响就更大了。既然基金的运作受到较大影响,基金管理人就有义务发布公告。所以,开放式基金在遇到大额赎回时也应作适当的信息披露。
其实,在国内对大额赎回作硬性信息披露要求可能更具现实性,这是因为在国内基金发生大额赎回的概率比较高。今年至今,国内已发行17只开放式基金,这些基金的共同特点是有效认购户数普遍较低,9月18日成立的长盛价值成长发行份额约为32亿,但有效认购户数仅为6325户。有效认购数量的不足,反映的是单个户数持有基金份额偏高,很容易发生大额赎回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而言,基金有效认购户数与基金的稳定性成正比,有效认购户数越低,基金的稳定性就越差。更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迎合少数大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公司往往对这些持有人采取双免措施,即免申购费免赎回费,也就是零成本交易。这样做可以吸引部分投资者参与,但也为大额赎回的发生提供了温床。更何况,在销售基金的过程中,有些销售银行还采取了一些配套优惠措施。随着优惠到位,也随着开放式基金走出封闭期,大额赎回的风险就急剧放大。
作为一个年轻行业,近一段时期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尽管在我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各个基金的品牌还都处于初创阶段,投资者的认同度还不高。因此,国内开放式基金赎回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有关方面除了要求基金公司在基金资产中拥有一定数量的现金和变现能力较强的债券,以应付基金的正常赎回外,还应该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切实保护基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上海证券报记者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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