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廖晖
年关迫近,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之潮愈演愈烈,18家基金管理公司几乎没有一家置身事外。无论公司新老,不管规模大小,基金管理公司似乎都不乏问津者,而且越大(管理的资金规模)越俏,愈老(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年限长)弥香。股权转让之价格也日渐高涨,从刚开始的每股3元左右起步,连续冲破4元、5元的价位,最近又出现了接近每股6元的高价。
谈判过程也愈见简单,只要能控股,少见讨价还价的过程。总体上来说,受让者志在必得,出让者赢利丰厚。
一
在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问题上,早年间就拥有股权的这些券商表现得极为一致。在最新的“一参一控”的“尚方宝剑”支持下,他们的动作也就显得更坚决、更迅速。甚至有一部分券商,只要拥有一家可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允许的“一参”他们也不需要了。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不外如下几种:一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今年的年景黯淡,多数券商面临很大经营压力。本来,对于一些资产质量较好的券商,一年两年的亏损也不至于揭不开锅。但一旦账面亏损,证券公司的很多业务资格包括发债、上市、增资等都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不少券商在所不惜,一定要做到账面赢利,而基金公司股权转让自然不失为一着妙棋。
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赢利水平正在逐年下降。券商当年参控股基金管理公司不外两个目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以几千万、几个亿的资金控制几十个亿、上百亿;另外就是出于财务目的,参股以分享基金这个新生行业的超额利润。仅仅是在去年,每股利润4、5角钱,每股分红3、4角钱的基金管理公司还不少见。但今年的形势已经急转直下,一些大家心目中的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收入超过亿元,但账面利润却不多。另外,种种信号显示,基金管理费的下调已经是迫在眉睫,封闭转开放也是趋势。这些参股券商已经认识到,基金管理公司像原来那样坐享政策扶持所带来的高额利润,必然成为一道消失的风景。券商在抛售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中大致有三类:一种是留一家控股公司股权,其余的 参股股权全部出售,而且要赶在今年这个好行情中出手;一种是表面上看起来是控股的,但实际控制能力弱的公司股权也尽量出手;三是一些自身面临危机无暇他顾的券商,干脆把手中的参股公司股权尽数出让。
二
一个事物总有正反两面。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转让之所以会形成热潮,正是因为有如此急遽的“抛单”,也有相当踊跃的“买盘”。当早年进入这个行业并且得到了高额回报的公司在渐渐退出之时,一些新的公司毫不犹豫开始“补位”。
据了解,踊跃购买基金股权的投资者大约有三类:一是基金管理公司中原来的小股东,或者是原来平均股份中的股东之一。
长期以来,他们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地位颇低,被大股东或内部人边缘化,没有话事权。因此他们控股“夺权”的意识一直很强烈。另一类是新券商。他们经过几年努力,通过增资扩股改头换面,终于可以“好人举手”,组建基金管理公司了。但“好人举手”要排队,发行基金可能又要一年多的时间,何况到时的市场环境如何也不知道,要达到目前一些老基金超百亿的基金规模谈何容易。所以即便受让成本高一些,但因为降低了时间成本,他们还是踊跃“补位”。还有一类投资者,是一些以前基本上没有进入资格的其他金融公司。如一些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他们的目的是进入这个行业,争取对这数十亿、上百亿资金的控制权。
三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演绎得再热闹,不过都是在争夺基金管理公司的控制权。而争夺基金管理公司控股权的目的,不外是为了控制数十亿、上百亿资金。这些资金本属于基金持有人,并不是哪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囊中私物;而基金管理公司本来也不过是这些资金的管理人。为什么股权争夺战会上演得如此激烈?而且本来股权之争只发生在股东之间,为什么基金管理人也会深陷其中?专家们指出:无他,不过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理顺。
有人说,基金在发展过程中享受许多照顾,获取了许多垄断利润,但在公司管理水平和资金管理水平方面进步不大。我国基金的制度化建设并不太落后,但实际执行能力却总不到位。尤其是公司内部治理水平一直徘徊不前。因此,业内的许多资深人士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变动表示欢迎。他们认为,只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变动,才会冲击目前超稳定的基金管理人结构,只有基金管理人结构的变动和更新,才会让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来,进而得到矫正。这有利于整个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行为,一些专家呼吁:一是要放低基金业的进入门槛,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竞争,加大这个行业竞争力度,降低这个行业的垄断利润,让基金业的利润更趋平均化;二是要放开基金的管理费用。让水平高的基金管理者可以通过收取高额的管理费用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而水平低的基金管理者会被市场自然淘汰,从而让真正高水平的基金管理者能脱颖而出;三是要对建立基金管理人的档案制度。让一些违规操作、内幕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成为市场的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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