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红光、ST银广夏等一系列证券民事诉讼案正在吸引着各方眼球。大家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几位律师的名字也在频频出现。这些走在股市K线上的中国律师们,是怎样为中小投资者打官司的呢?
对法制建设特有信心
严义明律师是刚结案的ST红光案的代理律师。电话里严律师的声音显得很激昂,他说,ST红光案的和解,让他对证券市场的法制进一步完善充满了信心。记者问,在代理此类案件时,是不是有很多困难?严律师表示,新兴的市场,新出现的案例,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很多困难,例如立案后投资者的损失计算没有标准和依据等。不过,严律师对记者说:“没有什么困难是不可逾越的。”他尤其提到《“1·15”通知》的颁布,提升了业内人士的信心,如果顺利的话,人民法院对审理该类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将在年内出台,那对于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将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步。
投资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
宋一欣是上月中旬结案的ST嘉宝案的代理律师,目前手中还有ST银广夏、ST同达、ST圣方达等案件。当记者问及他的感受时,他说:“投资者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虚假陈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因此,投资者一定要在诉讼有效期内起诉,否则,全部损失将由自己承担。
推动法制建设律师责无旁贷
同样引人注目的大庆联谊案,因为律师团与司法机关无法就“共同诉讼”达成共识而未能立案。司法机关要求对679名原告独立立案代理该案的宣伟华律师表示,一定要争取“共同诉讼”,因为这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省投资者诉讼成本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我们建立了一个‘全息信息库’,囊括了原告的详细资料,对原告进行了分类,提前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分类审理’,这应该是一种制度贡献;此外,我们还首创一整套投资者损失计算方法,可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一样都不少。”她表示,通过实践,完善民事诉讼的一整套体制,是律师们应尽的责任。
实习记者 贾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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