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质疑的是,这样的一些方案与考虑,是否会冠冕堂皇地以为6000万投资者谋利之幌子,实际谋既得利益集团之大利呢?人们很清楚,国内股市发展了十几年,早已形成了一个非常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股市上的哪一次异动都留下了它们的身影。很简单,股市中的6000万投资者都是真实的吗?看看亿安科技背着麻袋到农村去收购农民的身份证就知道其中的奥妙所在。还有,即使假定这个故事为真实,但是中小投资者在股市中所购买的股票市值总额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呢?
易宪容
目前,国内股市异动频繁,波澜不已,使得许多人及媒体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股市上。可以说,如何保证国内股市健康稳定的发展,如何解决国内股市的股权分裂问题,如何让国内股市走出危局,成了日前媒体与学界讨论最为热烈的问题,而股权全流通则是这些问题讨论的焦点之焦点。有学者认为,在国内股市经过大幅调整之后,应该让非流通股以缩股方式实施全流通,缩股全流通可为国内资本市场带来很大的利好。比如刘纪鹏认为,必须在给流通股股东合理补偿的基础上,实现国家股、法人股在资本市场中的转让和流通,其前提之一是非流通股要在二级市场缩股;韩志国则提出更具体的非流通股缩股方案,称此举还可减少市场泡沫,降低市盈率,从根本上解决股市长期低迷的问题。当然,对国内股市全流通的观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无论其观点有多少,归纳到一点就是如何让非流通股来补偿流通股。简单地说,就是现行股市的这一块利由谁来获得、如何来分配。
毫无疑问,股权分裂的问题是中国股市发展的一块心病,股市上的种种弊端都会由此而生。如上市公司有效的治理结构无法建立、大股东操纵公司掠夺中小投资者之利益、庄家操纵市场及股价、上市公司欺诈做假等。特别是,在股权的分裂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形成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而部分股权不流通就根本没有完整的市场可言。因此,无论是国有股减持,还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对外资转让等方案的出台都是就解开这一症结而发。但是由于利益上的关系无法协调,这些政策的出台都遭到了市场强烈的反应与对抗。国有股减持被迫停止,国有股法人股转让被说成是为股权全流通设置障碍等。正是在这背景下,股市“全流通”改革的呼声迭然而起。
当然,在一般的市场体系中,是不存在股权全流通的问题的,因为,流通是市场之本性,不能流通的东西如何有交易,没有交易、没有流通哪里来的市场可言呢?股份流通与非流通之分别只是国内股市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而且其问题不仅没有随着市场扩展而解决,反而随时间过去而越积越大。日前国内股市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600亿,非流通股占了3600亿,超过了11年来资本市场发行总数1600多亿。有人就认为,无论以哪种方式让两种股份并轨,都会让仅一两元的低价非流通股和价值10元左右的流通股获得同样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一定会倾向低价非流通股而放弃高价的流通股。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对现行市场中的6000万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政府就得出台相关的政策来补偿这6000万投资者。否则市场就会出现激烈的反应。以往国有股减持被迫停止就是这种反应之结果。
现在本文所质疑的是,这样的一些方案与考虑,是否会冠冕堂皇地以6000万投资者利益之幌子,实际谋既得利益集团之大利呢?人们很清楚,国内股市发展了十几年,早已形成了一个非常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股市上的哪一次异动都留下了它们的身影。很简单,股市中的6000万投资者都是真实的吗?看看亿安科技背着麻袋到农村去收购农民的身份证就知道其中的奥妙所在。还有,即使假定这个故事为真实,但是中小投资者在股市中所购买的股票市值总额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呢?因此,上述之方案,仅是借6000万投资者之名,行为少数利益集团谋利之实,即少数人希望获得“最后晚宴”。
再退一步说,真的有6000万投资者参与了市场,但股市之风险哪个投资者不知道呢?“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的标示不是媒体报刊天天在显示吗?股民要进入市场,根本就没有被任何人强制所为,都是自己自愿自觉的结果。他们为利之所趋,他们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场赌一把。20世纪90年代大富大贵之人,有多少不是通过股市发展起来的呢?这些人大把大把地赚钱之后,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说:这是由于政府政策好让他们发财致富了,因此,应该回归一些给社会。现在股价下跌了,觉得自己亏损了则要社会来承担其成本,这是哪门子的情理?还有,投资者购买股票时,哪一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不是清清楚楚写明了有多少国家股法人股吗?而且这些招股说明书或年报上也不会写上,这些国家股法人股现在不卖出,将来也永远不卖,如果卖出一定要给流通股的股东补偿。国家股法人股卖不卖,流通不流通本来就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进入这些上市公司时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他们早已考虑在内了。假定投资者不把其因素考虑在内,那么其责任还要他人来承担吗?如果这样那就不是市场了。因此,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是凭藉什么借口,在获得利时则是个人之事情,在要承担成本时则由社会来担当,这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在本文来看,无论是国有股减持,还是实现股权全流通都得还利于社会广大民众,而这里所说的社会广大民众不仅指的是股市中少数之股民,还应该包括没有进入过股市的民众,当然少数既得利益集团也是民众中一分子。党的十六大已经确立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的新思路,即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而在这一大思路下,证券市场的国有股减持或股权全流通应该以还富于社会大众为宗旨,而不是把股权全流通变成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最后的晚宴”。在本文看来,既然各地方享有该地方的国有资产的完整的出资人权益,因此,各地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法人股就可以由地方政府来减持,并把其利还归于当地之广大民众。先以各地方为单位,对该地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及法人股统计汇总,然后确定有多少要向当地社会民众出售。之后,将决定出售的部分以低价(或特别优惠的价,比如资产净值)出售给当地民众(或凭身份证,当地居民购买有大的优惠,外地投资者要购买则以市场价为准,同样机构投资者进入其价格也以市场为准)。让民众可以像新股那样申购,购买时按申购比例分配,不摇号、不抽签,购买以后可以全流通。
这样一则由于利还归于广大民众,利之所趋,不少人民众一定会进入股市,根本不需要愁股市的流通股迅速扩大后没有资金承接;二则对原有的流通股投资者来说,他们同样可以申购,有利同享。这种思路既操作性强,也体现了公开透明及社会公正的原则。当然,该方案实施的最大问题是要解开国有资产流失之情结。其实,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岂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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