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进行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试点的讨论引起了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有媒体报道,封闭转开放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只要获得持有人大会的同意并符合现行规定,首只封闭转开放的基金很可能于近期推出。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在推动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呢?封闭式基金的成功转型需要哪些条件?
从2001年年中开始的国内股市下挫,使基金市场基本处于单边下跌状况,封闭式基金
大幅度折价交易。截至11月26日,54只封闭式基金全部折价,不仅使普通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能力产生怀疑,而且也促使大的机构投资者呼吁封闭式基金尽快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今年封闭式基金业绩令人失望,也使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大投资机构不得不考虑如何把公司的投资收益做得更好一些。如投资开放式基金,以避免股票市场的损失。
尽管封闭转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按照现行规定,基金在封闭转开放中存在存续期制度方面的约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目前,关于5年存续期的适用范围还存在一定争议:如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存续期的规定是指以封闭式类型存在的基金要转为开放式,应该以封闭式类型存在5年。这样,目前有资格进行封闭转开放的基金还不多。另外一种理解就是,5年存续期的要求应该不仅局限于封闭式基金,还应包括基金的其它类型,即从募集设立到终止,总的存续期应不少于5年。按照这种理解,不少基金的封闭转开放都应该没有障碍。特别是那些改制基金。此外,如果出于降低市场折价水平的考虑,拟让大盘基金来进行封闭转开放,在大盘基金的存续期大多只有两至三年左右时间的情况下,5年存续期仍然存在隐忧。5年存续期的要求使得大盘基金的封闭转开放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贾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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