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 高春涛
今年6月10日,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出席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第27届年会时正式谈到QFII。2002年11月8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所指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循着国内市场开放从合资基金公司到QFII的脚步,使人不禁联想起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三步曲:
第一步:外资以基金方式间接入市。1982年9月,台湾“行政院”审核通过“财政部”提出的《引进侨外资投资证券计划案》。放开外资间接投资证券,先在台湾组设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即基金管理公司),再向海外投资人募集资金后,由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运用资金投资证券。证券投资信托公司拟采取台资与外资合作方式组成,其中外资比例最高可达49%。
第二步:外资投资机构直接入市。1990年12月,台湾规定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外国专业投资机构,可申请直接投资台湾境内证券,即“QFII”制度。台湾对QFII限制和审查内容主要为?资格条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汇入汇出期限等方面。随着台湾证券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台湾不断放松对QFII的各方面管制:放宽成为QFII的资格条件、增加QFII的类别、放宽证券投资要求、放宽对QFII资金汇出入和资金运用的限制、放宽QFII投资台湾证券市场的额度、放宽QFII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上限管制。
第三步:允许外资自然人及法人直接入市。1996年,台湾通过“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管理规则”修正案,全面开放外国自然人及法人投资台湾股市。
由于台湾证券市场与中国大陆证券市场在文化背景、市场规模、投资理念以及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等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我国基金业的对外资的开放充分借鉴了台湾股市开放过程立法在先、开放在后、循序渐进的作法,保证了市场开放在法制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
显然,合资基金与QFII制度在基金乃至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关人士也指出?今后有关部门将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循序渐进、控制风险的原则?继续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2002年7月1日《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正式生效。10月17日,国安基金管理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后,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的筹建也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招商证券与荷兰国际集团拟设立的招商基金公司,以及海通证券与比利时富通集团拟设立的海富通等合资基金公司也已上报发起设立申请,长城证券和美国景顺集团发起的长城景顺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也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完备性检查。至此,已有两家合资基金公司获准筹建,三家受理待批,中国基金业的合资进程也反映了中国基金业的开放正在稳步推进。如果进展顺利,明年将有首批合资基金公司正式挂牌,紧随其后的就是首只合资基金产品推向市场。
事实上,国外机构也正在考虑如何进入和何时进入中国市场。英国一家投资公司的北京首席代表就表示,对进入中国市场的选择来说,在境内设有办事处的境外机构可选择主动型的投资方式,境内没有研发机构或者对境内资本市场不熟悉的公司通过指数基金入市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另外,通过合资基金公司推出自己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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