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金融改革要从六方面突破
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仍不能完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继续深入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改革要从六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促进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点是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创造条件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吸收民间资本改造和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继续引进外资银行。
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外币、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利率市场化水平,扩大本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先在农村进行存款利率浮动试点。
三是提高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水平。促进企业增加资本,商业银行完善资金营销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充分运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适度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预计今后货币供应总量增长幅度仍然会超过经济增长与物价增长之和。
四是完善金融市场。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在充分运用人民币资本金和国内金融机构外汇资金的同时,更多地吸引外国资金。
五是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对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谨慎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促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到2006年达到较好水平。
六是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为将来人民币可兑换创造条件。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可以进一步发挥金融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核心的作用,以及在宏观经济调节中的杠杆作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金融业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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