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外商收购上市公司 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1月12日 08: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公开竞价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定价方式可以有多种,公开征集是一种较好的方式

  外商收购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同样不能转为流通股

  2002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外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进入
实质性实施阶段,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增强上市公司质量将产生重大影响。日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该《通知》发布后,外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的有关操作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是否意味着外商收购上市公司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答: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外资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该《通知》和我会9月28号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搭建起了外商收购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政策和程序框架。

  《通知》从政策上允许外商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解决了收购主体的国民待遇问题。而且对外商受让的程序、外资行业政策、外汇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收购管理办法》解决了外资收购的程序和权利义务问题,《披露办法》搭建起信息披露体系,而《通知》的发布彻底解决了外资收购的市场进入问题。一个完整的外资收购监管法规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我会将按照上述两个《办法》和一个《通知》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和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市场依照上述《办法》和《通知》,现在即可以操作上市公司的外商收购,不需要再等细则出台。

  从实际情况看,外商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收购一直很感兴趣。近一年以来,我会不断收到有关外资并购的咨询文件和申请,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外资收购的试点工作,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有若干外资并购案例经特批方式进行。随着《通知》的发布实施,外资并购正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展开,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问:外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如何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答:外商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超过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如果外商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豁免条件,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如果不符合豁免条件而又要继续收购的,应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中国证监会对于外商如何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形成了决议:即允许外商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而开设专门的专户,专门用于购入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收购完成后该专户中的股票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问: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如何进行公开竞价?

  答:公开竞价的目的是促使股权转让采取公开征集方式进行。定价方式可以有多种,原则是定价过程要公开和透明,避免黑箱操作,防止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流失。从目前情况看,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进行非流通股股权协议转让可能比较合适,我会已经在会同财政部制定这方面的操作指引。

  问: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是否意味着这部分股份可以流通?

  答:不是。在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问题上,外商不会享有特殊待遇。《通知》已经明确规定转让的标的是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按照我国目前的法规、政策规定,这部分股份是不能流通的。对于这一点,有关法规是明确的,任何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都是非常清楚的,近期有关媒体有些说法是没有根据的。《通知》解决了外商市场进入的问题,但我们对外商收购实行的是国民待遇原则,既不因为是外商并购而规定不合理的额外要求,也不因为是外商并购而给予特殊待遇。《通知》的目的并非要改变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非流通股性质,也没有考虑对外商受让的股份实行特殊的待遇而允许其转为流通股。

  其次,应当区分《通知》与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差别。《暂行办法》规定的QFII买卖的是上市公司的挂牌交易的股票和其他证券,外商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行为,二者的颁布和实施,一起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本报记者李巧宁)




发表评论】【谈股论金】【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相关链接
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外商应披露什么信息 (2002/11/07 09:30)
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可向外商转让 (2002/11/04 12:53)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11/04 06:59)
三部委联合发文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2002/11/04 06:36)
外商投资企业受让境内上市公司股份将有细则 (2002/09/11 09:01)
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1/11/14 06:15)
出现新动向 上市公司频与外商“联姻” (2001/11/08 08:41)
外商收购控股内地上市公司的大门正悄悄打开 (2001/07/10 09:56)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笔名:   密码:
你想让你的爱情开花结果吗?短信宝贝,让你们体验爱情的甜蜜,儿女的可爱,家庭的温馨。发送0到888808,即可注册!
· 下载鸟啼铃语 获彩屏手机
· 越洋短信 万里传情
· 赚钱多多!新浪短信联盟全新升级
· 给你一次艳遇的机会
· 情圣秘籍--饮食男女系列短信
· 丰富多彩的韩国卡通PUCCA专区
· 每月5元 乐趣无限!图片铃声换换换
· 精彩有趣 “非常笑话”每日惊喜
头条新闻
(30元/月)
体育新闻
(0.2元/条)
非常笑话
(0.5元/条)
两性学堂
(0.5元/条)
你的手机: 手机密码:   > 快速获取密码
图片  铃声  言语  自写短信  游戏  订阅分类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下鸟叫铃声获手机
每月5元铃图随心换
开往春天的地铁
[萧亚轩]
[另类音] 胆颤心惊
[高枫] 美丽新世界
更多精彩铃声>>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分 类 信 息
:职业经理培训首选 
   珠江绿洲新鲜生活
   招生资讯一网打尽
   金秋会员价租捷达
   清凉盛景山间别墅
   美容美发瘦身减肥
:网上攻读MBA学位
:完美学涯华申留澳
   游山玩水赢大奖!
:淄博腰腿痛专科
:项目管理资质认证
:十佳楼盘网上展会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51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