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绍勇综合报道
公司的配股申请报告在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第一次评审中未获通过,原来的券商退出项目,考虑到重新请券商的时间、成本等因素,公司决定放弃年初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计划。11月10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600306)有关人士作出上述解释。
11月10日,商业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为沈阳铁西商业大厦提供贷款担保,因负连带责任被起诉,其持有的商业城国有法人股335万股被冻结,沈阳铁西商业大厦因承担还款本息之义务,所持有的商业城法人股432997也被法院冻结;公告还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暂停配股工作。
商业城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这起诉讼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是公司上市前的事。在2000年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为沈阳铁西商业大厦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铁西支行三笔贷款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200万元、200万元、340万元,期间沈阳铁西商业大厦归还了部分贷款和利息,后由于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剩余的610万元,因此遭到起诉。
对于公司放弃配股计划,这位人士说,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时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不好。建长安国际博览中心的项目因客观条件的变化未能实施;沈阳铁西百货大楼增资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至今尚未完工;投资参股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沈阳)有限公司和收购沈阳市一路两环三街10年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均亏损,公司2001年的净利润为3035.26万元,每股收益0.17元,扣除返税的1000多万元,公司的净利润只有2000余万元,比2000年下降了30%多,下降的幅度比较大,与公司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承诺的2001年实现净利润4500万元的目标差距很大。在公司前期募集资金使用不佳的情况下,公司放弃配股也是痛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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