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出《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暂停了8年的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工作正式重新启动。然而,结合已有的一些政策,《通知》的出台是否意味着B股扩容存在着一道“潜在路径”?
《通知》只是针对外商可以受让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相关规则,而在B股方
面可能存在着一条将非流通股导向流通股的“潜在路径”。通读《通知》十条规定,并未对外商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而持有非上市外资股明确作出禁止上市规定。近年来,为了努力吸引外资和扩大利用外资,有关B股市场的相关政策演变较快:在2000年9月1日有关政策准许B股公司外资非发起人股直接在B股市场上市流通之后,去年2月19日再次出台政策准许境内居民个人投资B股,同年10月8日再次出台政策准许非上市外资股经申请批准后上市流通。可见,延续上述政策演变轨迹,通过受让国有股和法人股而转化为外商持有的非上市外资股,在被外商持有一年后即可申请在B股市场上市流通;在《通知》并未对此类非上市外资股是否“继承”发起人身份作出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外商在获取这类股份后作为非发起人股即可申请在B股市场上市流通。从政策演变趋势上看,《通知》潜藏着非流通股通向流通股的路径:国有股或法人股→非上市外资股→流通B股。
由此,一旦这一路径明确不存在政策障碍,B股市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面临扩容的压力。目前B股市场发行总额179.34亿股,市价总值900亿元左右,流通市值850亿元左右,平均市赢率30倍左右,平均股价5元左右。随着外资并购持续深入展开,未来B股市场流通股本规模可能得以持续扩大,其直接后果是,在短期内打破B股市场价格体系的均衡格局,直接导致B股市场价格中枢下移。从中长期看,这将逐渐提高B股市场流通性,从而大大增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助于推升B股市场价格水平。
就现行有关政策之间潜在的这条路径,值得管理层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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