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
11月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并说明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场盼望的QFII制终于登场了,这是继11月3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又一项重大举措。投资者和市场人士最关心的是大盘能涨多少,这两个“利好”能延续
多长时间。在此之前曾经有此人士引用我国台湾地区利用QFII制成功地吸引外国资本进入当地股市,来说明这个“利好”的意义。其实这这只是从一个方面看待QFII制,忽略了深沪股市与台北股市的不同特点。
第一,我们的证券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存在很大的差异,国有股等非流通股的存在,始终是投资者的心病,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境外资金存在顾虑。
第二,在内地上市的企业不仅发行了A股、还有的发行了B股,或H股,由于三部委《通知》下达后外资可以买国有股、法人股,实际外资可以从四个方面介入内地公司的股票。如果进行比较就会发现,B股的价格比A股低,H股的价格又比B股低,同时国有股、法人股在股权转让市场上,基本是围绕着净资产值,那么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外资能难道不明白A股与B股、H股、国有股、法人股的比价效应,却偏偏对A股情有独钟吗?当然只要是股票市场就会有人买,有人卖,但是外资会在多大程度上介入A股,那只能进一步观察。
第三,深沪股市留给境外投资者的最初印象,有三点最为深刻:一是背靠国民经济基本面良好,二是市场缺乏规范性和有序性,三是投机性强。这三个印象最大的优点是国民经济基本面良好,同时据缺点也很突出,市场不规范,投机性强。要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成果,外资可以直接去买香港市场上市的蓝筹股和红筹股,为什么一定要买A股呢?如果要介入内地的上市公司可以买国有股、法人股,为什么一定要买流通股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我们的股市早已处在半开放的状态,因为B股、H股已经存在。同时三部委《通知》又有条件地开放了国股和法人股。
第四,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来看,对境外投资者有严格的要求。如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其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还有结算方式等等。但是,仔细看,并没有要求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必须持有股票多长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在符合交易规则的前提下自由买卖。因为不能采取双重标准,硬性规定合格的境外投资者持股时间,既然允许人家进来,就要平等对待。那么我们股市上的频繁买卖,境外投资者也可以做,只要符合T+1的交易制度就可以了。因此,原来一些人士想象的境外投资者会长期持股,只是一厢情愿,说白了,你投机,也允许我投机;你炒,也允许我炒,只要不违规就行。再说合格的境外投资者也没有“托市”、“救市”的任务。因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也没有要求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必须是“理性”的,只要求他们是合法的、合规的。“理性”与“合法”不是一个概念。
再有,“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其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那么我们的券商开了多少账户?
我们有些人士认为国际投资者进来就会理性,就会引导市场,这有点一厢情愿,人家来干什么?是合法地赚钱来来了,不是当“雷锋”来了。因此,在香港市场上发生的炒作,在深沪股市也同样会发生。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有心理准备。当然境外投资者内部的管理模式,要比我们的机构投资者更严格,更注意风险,这确实值得我们的机构投资者学习。但这并不妨碍境外投资者为了适应环境也进行炒作。
第五,我们的证券市场不规范,法制观念差,最明显的例子是一家公司重组,硬是让所有投资者无偿拿出50%的股权来,你不表态,就算你“默示”同意。这种做法,恐怕合格的境外投资者不会接受,人家可能要打官司了。人家会说:我合格,我没有违法乱纪,你一个上市公司弄虚作假,造成我的损失,你必须给我说明白了,不行咱就法院上见。如果再有人说,让公司破产,大家都得死。人家可不听那一套,人家会说,谁弄虚作假谁负责,凭什么让投资者陪着死?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人家会不依不饶的。现在投资者打官司,还没有一个赢的,一些案件还拖拖拉拉,再这样下去,合格的境外投资者也会退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了我们市场的法制化建设。
第六,加强规范管理已经刻不容缓,即使合格的境外投资者,也难免会有个别的出现违规,这就要严格管理。因为境外投资者也不是道德模范,如果个个都是道德模范,华尔街就不出那么多事了。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违规都有要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了我们市场的监管的水平。
综上所述,我认为QFII制,有利于我们的机构投资者学习境外机构的内部管理,有利于促进我们市场的法制化建设,有利于促进我们市场的监管水平。但是不要一厢情愿,认为境外投资者会来“救市”,会来当“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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