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超过半年的审结时限了,可是成都中院到现在都还没有一点回应,”10月25日,代理国内最早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证券民事赔偿案“红光案”的证券法律师严义明透露说,“我们联系多次,却得不到任何答复,不能不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马上就要超过半年的审结时限了,可是成都中院到现在都还没有一点回应,”10月25日,代理国内最早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证券民事赔偿案“红光案”的证券法律师严义明透
露说,“我们联系多次,却得不到任何答复,不能不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今年5月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院早些时候受理的“红光实业民事侵权索赔案”将移送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我们是今年3月份在上海一中院立案的,但后来5月20日红光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书,才转到了成都中院。”严义明解释说。
PT红光欺诈上市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曾在1998年12月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严厉处罚。“从那以后,多位原投资红光股票小股东要求红光公司进行民事赔偿的起诉就没断过。”
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司法解释,使持续了4年的“红光民事赔偿案”终于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由于涉及到ST红光案的投资者,很多当年未及时起诉或反复申诉,符合诉讼时效条件的已所剩无几,既然上诉人都有诉讼时效,我们的法院就更应该尊重司法程序,而不能没有任何理由地超出审结时限。”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已立案的八大证券民事赔偿案中,除了“诉ST同达案”和“诉渤海集团案”已庭审完毕外,尚无一例得到判决结果。(记者马世领)
(据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