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宏 发自上海
伴随着首家合资基金公司归于国泰君安控股的国安基金公司名下,国泰君安证券所有的国泰基金公司、融通基金公司股权变动走向一夜之间成为目前市场焦点。
按照证监会多次重申的“1+1”原则:一家机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两家,其中
,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一家。10月16日后,国泰君安在基金业的投资包括绝对控股1家(国安基金公司)、相对控股1家(国泰基金公司)、参股1家(融通基金公司),调整势在必行。
时间紧迫
10月18日,融通基金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为了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国泰君安已确定出让其在融通基金公司的股权,并已向融通方面“通过气”,但融通基金基金公司并未收到国泰君安的任何书面通知。对股权转让的进展,融通并不了解。该人士同时表示,一旦接获正式的股权变动消息,融通将会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而此前,国安基金公司的筹备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国泰君安曾以书面形式承诺出让融通基金公司股权并减持国泰基金公司股权。伴随着国安的获准筹建,两家基金公司的股权转让已进入倒计时。
根据一位基金筹备组人员的说法,有关部门要求发起人在合资基金公司正式成立前达到“1+1”的政策要求。而国安基金的有关人士亦表态力争公司年内完成筹建工作。这样有关的股权转让势必在年内完成。
而国泰君安的股权调整思路近日也已明朗。在转让融通基金公司股权,减少一家基金公司投资后,借助国泰基金公司的中外合资进程,将第一大股东地位转让给外资,使国泰君安在国泰基金公司内降为参股地位。
明显的是,相较手续繁杂的国泰基金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融通的股权转让要简单得多。业内也普遍看好融通会成为“1+1”政策下首家股权变更的基金公司。
政策需要
其实国泰君安并不情愿转让股权,国泰君安人士曾经表示出让股权主要是为了满足有关的政策。融通方面也表示体谅国泰君安的决定,毕竟转让一个有一定基金份额基础的公司股权等于每年减少上千万的利润。
此类的政策性转让也早已非国泰君安独家。“早在1998年,国信为了发起鹏华基金,就出让了其在博时的股份。”一位资深人士表示。以退为进、有进有退本就是基金业发展的规律。
而伴随着合资基金公司的逐步设立,此类转让更可能风起云涌。仅在已公布的合资计划中,就牵涉到6家基金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批在基金业内涉足不深的券商机构已准备通过“接盘”股权,重新获得早期基金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收益。无疑的是,合资基金已成为基金业牌局重洗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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