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卫玲发自北京
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逐步取消,税收优惠将体现在扶持某项产业的发展上。
10月11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国家税务局收紧了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各种税务优惠政策,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已通知该公司几家实体享有的税收优惠将被取
消。自本财政年度起,这几家实体企业所得税将适用15%的税率。
深高速的税收优惠政策始于1997年。深圳市政府同意对深高速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先按1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从1997年获利年度开始,前5年全额返还,后5年减半返还。
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从2002年1月1日起被财政部取消,但目前仍有很多上市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没有取消。原来的所得税优惠主要是执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预交33%,在以后年份再返还18%。
浙江省一名税务官员10月13日对记者说,地方实行的所得税优惠都是所得税的财政返还,这个优惠政策迟早是要清理的。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制定了很优惠的所得税返还政策。各地税收优惠政策不一。
该税务官员说,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逐步取消,税收优惠将体现在扶持某项产业的发展上。
不仅各地政府制定的对国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取消,各地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要取消。从东部地区来看,这几年东部吸收的外资数量很大,但缺乏质的提高。台资和港资的短期化现象很严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曾说,外商投资企业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问题,虽不违反世贸组织原则,但毕竟有损市场公平,也将逐步有所调整。
分析人士说,根据中国现行会计政策,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部分只有在实际收到时才能计入当期,即以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确认当期所得税的减少。一般而言,18%的所得税返还部分在次年才能到账。因此,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目前来看,多数上市公司的滞后期是一年。深圳高速表示,公司目前正在与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商谈,寻求就取消该税务优惠进行一定补偿的方案。
《国际金融报》(2002年10月14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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