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分别以第10号、11号主席令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两管理办法(简称“双管”)的出台,明确了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具体形式、途径及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收购、重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规范性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标志着以“三公”为基础的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和对以重组为动力的上市公司发展的规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预示着中国证券业的法制建设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尽管“双管”的出台为上市公司通过进行优质重组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酝酿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对短期的市场性重组仍然会产生一定的冲击。长城证券的徐文峰先生认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双管”的出台虽然为上市公司的重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但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及惩处仍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同时,“双管”的出台将直接对市场产生相应的影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收购以后的持有期限由6个月延长到了12个月,同时规定“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一方面有效地杜绝了那些短线投机客对上市公司炒作式的假收购和假重组,另一方面杜绝了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收购方联手,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这导致收购方必须完全通过自己的资金或财务实力来完成收购行为,而且在收购完成后短期内很难从二级市场上实现套现,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收购方的信心,并间接影响到重组股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昨日ST个股的分化走势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一影响。
由于“双管”到12月1日才实施,据今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是否会有相关公司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快速的收购重组,以回避“双管”的“约束”呢?兴业证券的陈波先生认为: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市场行情比较弱,同时中国联通即将上市,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双管”出台对市场的影响。只有在中国联通在股市安全着陆,并推动大盘企稳之后,“双管”的影响才有可能会逐渐地显现出来。
实习记者汪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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