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18日发布了2002年中期报告更正公告,将2002年上半年业绩由每股0·01元调整为每股—0·04元,净利润由478万元调整为—1588万元。关于此次更正的缘由,大唐电信称是由于一起关联交易而重新对中报业绩进行调整所致。公告发布当日,公司股票日跌幅达9·42%。市场对这一业绩变脸事件反应激烈,也在意料之内。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此次大唐电信业绩变脸颇值得玩味。过去不管
是红光实业抑或银广夏,业绩变脸的背后是没有任何诚信可言的欺诈、造假,而大唐电信的业绩变脸则是源自过去某项财务处理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知错就改行为。回顾一下大唐电信今年发布的一系列公告,此次变脸事件并非偶然。6月29日,大唐电信发布中期预警公告,预计中期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下滑,利润总额减少50%以上,但中期经营业绩不会发生亏损。7月6日,大唐电信公布关联交易公告,直接导致此次业绩变脸事件的债权转让协议浮出水面,但债权转让协议的实际发生时间在6月27日,即中期预警公告发布的前两天。此时上市公司方面仍信誓旦旦表示中期业绩不会亏损,而8月14日的中报也的确证实了这一点,虽然盈利只有478万元。
通过把债权转让给大股东来剥离不良资产,不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而且也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所常用的一种方法。但这起关联交易恰好发生在中报即将公布的敏感时期,而且又直接决定中报的盈亏情况,其中人为操纵财务报表的企图实在过于明显。
对于普通股票投资者来说,获利是他们的目的,公司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是他们决定投资与否的根本依据。然而,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的盈亏情况竟可以由并不产生任何价值的财务操作来决定,普通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别人操纵。虽然我们理解大唐电信所处行业出现的投资缩减状况限制了其发展,但这不能成为有意识操作财务报表的理由。在资本市场大力提倡“三公”的今天,类似的情况是不应出现的。人为操纵财务报表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
本报记者赛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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