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魏希)
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股票发行审核标准第十四号备忘录》,这份文件把早有诸多非议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推上了制度改革的前台。
十四号备忘录规定:发行人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履行法定批准程
序、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稳健、是否已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行人是否具有获取经常性收益的能力等四类事项的信息披露履行发表意见的义务。
这份备忘录的出台意味着独立董事的说话“权利”今后将更多的以“义务”形式出现。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则意味着责任。业内人士称,现在该是中国的独立董事“脱下浮华外衣穿上工作装”的时候了。
独立董事“不敢说话”在中国已成共识。此次出台的十四号备忘录与其说给独董们挺直腰杆说话增加砝码,不如说是把他们逼上“必须说话”的发言台。
中国独立董事不敢说话缘于诞生他们的董事会机制。独董出现之初是以中小股民代言人的身份存在的,这要求他们能公正地监督大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和公司运作。然而,这一制度被引入国内后,却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各类名人联结“友谊”的筹码,独董选举过程也因为中小股民难拒“名人效应”成为草草形式。既成“好友”,“不敢说话”也就难免。独董监督和判断真伪的职能虚设,为中小股东权益进言的作用更成空谈。
业内人士指出,加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风险和责任意识,用务实代替虚名应是中国独董制度的发展方向。据了解,国外独立董事制度出现虽也不过十年,但这一角色多由律师、会计师或某一领域具体研究人员担任,这保证独董能真正进入企业发挥监督职能,且往往要承担巨大的职务风险。
事实上,中国“名人独董”大多是在证监会对郑百文失职独立董事十万元处罚之后才意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风险。有资料称,已有二十多名“名人独董”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宣布辞职,尤其到今年半年报密集的八月,独董悄然退出的消息更是越来越多。
应该说,这一批独立董事的悄然引退是独立董事运行机制趋向完备的必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需要一支务实的独立董事队伍,中小股民的权益也需要一批独立于公司董事会友情圈之外的维护者。
近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连续出台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目的是为了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堵住上市公司的信用漏洞。与此同时,证券市场上关于如何改善上市公司董事会机制、保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讨论也愈演愈烈。独立董事作为一种已经实行的兼具信用监督和权利保障作用的制度,走向务实应该是中国证券市场趋向完备的切实举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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