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令
最近有消息说,管理层正在考虑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的问题,有关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的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这对于融资渠道狭窄的证券公司来说,不啻为瑟瑟秋风中传来的一丝暖意。
众所周知,券商融资渠道近年来虽然有所增加,但仍满足不了券商的融资需要。目前,券商已被允许进行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自营股票质押贷款等几种短期融资,但券商的中长期融资渠道则几乎没有。券商在进行承销、自营、经纪等传统业务时凸现的资金压力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开放进度的加快,券商面临国外同行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融资渠道不畅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券商扩大规模、提升自身竞争力。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关系到国内券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件大事。
券商的融资渠道包括股权融资和负债融资。前者包括增资扩股和上市,后者包括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近两三年来,不少券商已通过增资扩股充实了资本金,但还远远不够。尽管已有一些大券商紧锣密鼓地筹备上市事宜,但至今“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事实上,发行债券对于券商来说,是一种较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如果比照目前国内企业债的行情,发行利率一般在4%附近。相对企业而言,券商发行债券也具有一定优势:券商的信用等级较一般企业高,发债成本较低;而且,企业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通常投向实业后转变成固定资产,而券商的证券资产流动性较高,为发债提供利息保障。
其实,在海外成熟资本市场,负债融资是投资银行的主要融资渠道。在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情况下,海外投行与银行、保险业务结合起来,其资金融通渠道较为多样化,也比较灵活。值得注意的是,海外投行的负债率普遍在90%以上,以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为首的国际大投行的负债/股东权益比高达20倍左右。
有权威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券商发行债券在政策和技术上都不存在障碍,比上市难度小,发行过程较短。如参照企业发行债券的有关规定,券商发债的规模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如果按综合类券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高于10亿元、净资本高于5亿元的门槛算,符合条件的券商不超过20家。
当然,券商发行债券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风险,如目前国内券商的信用级别尚未建立,券商不是公众上市公司,其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等。因此,管理层还应该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券商发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