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2月中旬以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已先后编撰了14期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提高新股发行门槛
□本报记者方岩
为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自去年2月中旬以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已先后编撰了1
4期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回顾这些备忘录,我们不难发现,随着核准制的正式实施,监管部门通过堵塞漏洞、制订规范化标准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新股发行门槛,有力地保证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从内容看,这些备忘录涵盖了证券发行涉及到的诸多问题,如重大关联交易披露、资产评估、对外投资比例以及高管人员任职等。概括起来,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了新股发行审核。一是提高了审核标准。比如在第五号备忘录中,对过会公司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如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营业务没有变更、盈利预测基本相符等,发行人只有全部满足类似的17条标准,才不再需要提交发审会审核。二是加强了风险揭示。这在第六号备忘录中有充分体现。根据规定,对于发行人存在一股独大和大股东对股份公司管理曾存在实质控制的,必须揭示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并充分披露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的财务状况。三是加重了中介机构的责任。在第一号备忘录中,就明确要求律师必须对公司盈利状况及财务 会计文件发表意见。刚发布的第十四号备忘录又对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新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及有关中介发表意见。这意味着,独立董事可以而且应该担负重要职责,真正发挥独立作用。
那么,这些规定实施的情况如何呢?一个显著的表现是,上市公司不再“王婆卖瓜”,而是更加务实,并普遍重视自身的风险揭示。以近期新上市的承德钒钛为例,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特别风险提示”栏里,提及的投资风险非常详细,特别是对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作出非常细致的诠释,真正让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而最令人振奋的则是,上市公司总体质量明显提高。截至8月底,今年共有46只新股发行上市,其半年报的加权平均每股收益达到0.14元,而同期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分别为0.076元和0.085元。
毫无疑问,上市公司业绩才是投资者信心的源动力,但提高业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对新发行公司来说,一方面,要靠中介机构严格把关、筛选;另一方面,作为监管部门,就是要不断制订并完善“游戏规则”,把高质量公司引进证券市场。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自核准制实施以来,仅有不到百家公司发行了新股,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但趋势令人欣喜。可以设想,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公司一定会渐成气候,并逐步助推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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