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听起来你几乎会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一家刚刚上市的公司(“宏智科技”股票7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问题?数以百计的内部职工,他们所持有的内部股在股权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持股人还没有获得转让款!因“完成”这一转让,这家企业获得了“规范”的认定,从而得以上市;而认为自己的股票被“盗卖”的职工愤怒发动的起诉其实在股票挂牌交易前就已经开始。
宏智公司上市有关法律材料的签字律师辩称,由于宏智科技内部职工股的名义持有人的企业工会,所以诉讼和纠纷只是职工和宏智工会之间的事,与公司无涉,并且,工会有权转让股票。这一逻辑不仅明显有悖于常理,而且遭到了证券法律人士的尖锐反驳。而且,就算这一逻辑能够成立,工会处置职工股权的行为也从来没有在事实上得到过职工的授权,换言之,股权转让的行为即使只涉及职工和宏智工会之间,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也是十分脆弱的。
更关键的是,暂不追究以上说法的合理程度,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即使此说成立,按有关法律规定,宏智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材料依然不可能获得通过——如果材料如实陈述了那些复杂而庞大的股权纠纷的话。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中国证券报》在2002年8月19日陈述,宏智科技管理层难以摆脱“伪造上市材料”的嫌疑。
在本刊记者的调查下,一系列疑问渐次浮出水面:
——职工内部股的受让者到底是否收缴、收缴了多少职工的股权证明?公司上市法律材料的签字律师说一切手续都已合法,这意味着这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已经“规范”(即已不存在职工内部股),然而为什么还有数以百计的职工手上仍然拿着“出资证明书”?
——到底是谁在股权转让款领签表上签的字?谁签字就表明谁同意出让股权并领了转让款。宏智科技的上市材料中有大量的已由原职工内部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款领签表(复印件),但是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大批宏智职工坚决否认他们在什么表上签了字,如果有签字,那一定是伪造的!
——为什么职工股的第二大受让方仅仅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前一天才成立?福建大乾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受让了宏智工会的700万股职工内部股,是宏智职工股的第二大受让方。但令人惊叹的是,大乾与宏智工会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在2001年4月28日签订,但大乾公司的成立时间仅在一天之前,2001年4月27日。而宏智公司、大乾公司两家的高管人员,很多都是一身兼二任!
——为什么招股说明书上标明的第三大股东公司的办公地址竟然在一个子虚乌有的地方?在宏智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其第三大股东大乾公司的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4层”,但奇怪的是,记者发现该武夷中心却根本没有什么“14层”,这栋楼里也根本没有大乾这家公司!……
宏智科技(600503)的上市之路似乎充满着一种波诡云谲、却又令人瞠目结舌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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