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实习记者 孙健芳)日前,有关媒体对几只开放式基金在公布中报时都未公布前十大持有人信息提出异议,认为开放式基金不公布前十大持有人信息既与证监会有关规定不符,又可能会因为少数持有人的行为影响整个基金业绩和稳定。更有人提出,监管层是不是对开放式基金太过于偏袒,凭什么封闭式基金都要求公布的信息,而开放式基金可以豁免呢?
银河证券的杜书明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开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人一般都是基金的主要客户源,这部分客户一旦流动,将会对开放式基金规模产生很大影响,作为基金管理人,一方面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抢夺自己的客户,另一方面为迎合大客户要求,所以特别吝惜将这些客户的信息公布出来,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他也指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在定期公告中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开放式基金没理由绕道而行。
记者带着疑问去监管部门寻找答案。虽然拨通了证监会监管处和审核处的电话,但相关人士均表示不能对此发表看法。
最后,记者还是从华夏基金管理公司那里找到一点答案,该基金公司负责披露信息的薛先生告诉记者,在开放式基金编制年报前,各个基金公司已就是否必须公布开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人问题请示过证监会,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可以不公布,所以才会有此次开放式基金中报均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的状况。薛先生认为,有人拿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信息公布做比较,认为是对封闭式基金的不公平,但是却忽略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完全处于两个不同价格体系的现实。因为封闭式基金在交易所买卖,其交易情况类似股票,为了防止有人操纵市场,所以要求其公布前十大持有人,而开放式基金则不涉及上市交易和市场操纵问题。其实大多数投资者投资开放式基金主要关注的是基金投资组合,而不是十大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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