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大会堂云南厅。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小组审议刚刚结束,记者找到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柳随年。柳随年告诉记者,经过长期酝酿并首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是较为完善的一部法律草案。这部法律必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发展国内基金市场,推动证券市场走向完善和成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后,记者就市场所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柳随年。
记者:一些起草小组的成员在谈及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时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希望这部法律早日出台,另一方面又对基金业的发展抱有忧虑。对此您怎么看?
柳随年:在基金业的发展过程中,确实有许多问题需要明确和解决。草案总则部分明确规定,要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但我发现在现实中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有的基金发不出去,这说明股民并不十分欢迎基金。
股民为什么对持有基金兴趣不大,我想有以下原因:一是随着基金业的发展壮大,对基金的特殊优惠条件取消了;二是担心投资回报率不高,很难与银行储蓄抗衡,而且风险比储蓄要大;三是费用太高,基金管理人的高薪与实际业绩并不相符,影响了投资人的投资热情。
另外,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看,现在的市场还不成熟,还有投机成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要定期公布投资组合。我注意了一下,有的基金甚至同时持有了80多只股票,短期炒作痕迹明显。这些都让投资者难以相信基金是稳定市场的机构投资力量,从而对持有基金丧失信心。因此我认为,对现有草案的修改,可以多倾听证券投资人的意见,在提高投资者对基金发展的信心方面做些补充。
记者:是否可以等基金业向规范发展方向朝前迈进一步后,再出台相关法律给予支持呢?
柳随年:证券市场迫切需要投资基金法,不能等基金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了、自身的一些缺陷改进了再出台法律。再说出台法律也是基金业发展的必要保障。任何一个行业都存在自身发展中的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从立法角度说,任何一部法律的制订都不是一劳永逸,都要随着调整对象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发展资本市场,增加直接投资比例,进而促进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证券投资基金法,会不利于发展步伐的加快。
证券市场问题不少,如果股市长期低迷,基金也难以获利。尽管发展证券市场已经取得高度一致,达成了共识,但这里面也有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比如如何调整股权结构等。从这个角度讲,也应当尽快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为证券市场和基金业的发展助力。
记者:您曾经参与了证券法的起草工作,现在又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的成员,这两部法律的立法过程有何区别?证券市场关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时间,您是否可以预测一下?
柳随年:这两部法律的立法过程并无太大区别,都是在缜密思考、认真调研并逐步完善后提交审议的。两部法律在起草阶段,都召开过多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召开过多次研讨会逐条研究,加以完善。不同的地方在于,证券法的立法过程由于跨了两届常委会,有一个衔接的过程,因此从起草到出台的时间长了些。可以肯定地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不会用这么长时间。
这部法律草案的二审、三审要根据常委会的安排来定,因此难以预测具体的出台时间。但是我可以说,这部草案相对来说已比较完善,分歧较小,即使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争议,但是可以先出台实施,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改进和完善。从我个人的愿望讲,我希望经过这次一审后,在十月份安排二审,十二月份安排三审并付诸表决,争取年内可以出台。应当说,无论从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还是法律起草工作的进程来说,这部法律出台的条件都是具备的。
(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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