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一向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日前著名经济学者吴晓求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银证合作既是推动银行体制改革,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又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要要素。从目前看,银证之间的资金管道还有很多重要的管道有待于梳理。例如,法人机构的股票能否作为质押品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个人的股票作为个人的金融资产能否向商业银行融资?在一年前,有些银行做过尝试,后来这项业务被禁止了。他认为,商业银行在健全风险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从事这项业务,因为通常情况它不会加大商
业银行的资产风险。
实际上,金融资产在全社会资产中已是一种主流资产形态。几亩地、几栋房子,或者一辆高级汽车,虽然也是财产的一种形式,但这是财产的较低级的形态。而以股票为代表的一系列金融资产是资产的主流形态。它和国债、银行存款都是金融资产,只不过形式和性质有差别。股票的质押率可以低一些,国债是100%,股票可以是60%,甚至可以是50%。
他认为股票60%的折扣率比房地产60%的折扣率要安全得多。如果是银行家手上有大量的股票比有大量的房地产要安全得多,因为股票流动性好。资产最核心的要素是流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股票不能作为质押品?
但另据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主任朱少平针对个人股票质贷的一些报道明确说:这是不可能的。朱少平强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全国人大财经委并不参与起草。所以某报所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参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起草的有关人士”如何如何,明显是搞错了。晨报记者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