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张旭东 沈路涛 邹声文)
受人瞩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今天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从1999年成立至今,起草工作已经历时3年之久。与此同时,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也许有的人认为,基金业的发展在我国仅有10年的历史,很多老百姓对证券投资基金还十分陌生,感觉距离自己还比较远。那么,为何迫切需要为基金立法呢?其实不然,随着我国基金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当前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恰逢其时。
基金作为国际上一种通行的组合投资方式,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尤其是在近20年中获得了快速发展,从而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据统计,全球仅基金资产就达十多万亿美元,基金已经成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优先的投资选择。
我国基金业虽然起步较晚,至今只有10年的历史,但因适应了国际金融制度创新的大潮流,发展很快,特别是经过近5年的规范发展,已初具规模。到目前为止,国内基金已经有59只,资产规模超过了1000亿元,约占我国股市流通市值的7%。而且,随着资本市场和基金业的不断发展,当前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基金立法。
为基金立法,能促进基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参与投资的大多数主体为个人投资者,承担风险能力较弱,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既能有效分散风险,又能在客观上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制定基金法,规范基金运作,能够促进基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参与决策参股基金公司的国外投资者不能直接投资国内A股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基金出具虚假报告将受严惩信托制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受托职责草案明确了“开放式基金”运作规范“私募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将另行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门槛可望提高基金的已投资资金至少80%应与规定投资方向相一致草案为“公司制基金”留出发展空间基金进入高速扩容期基金公司将一争高下草案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体现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草案调整范围只限于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将正名为“信托制基金”新闻背景:我国国内已有59只证券投资基金新闻背景:并不神秘的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网北京8月23 为基金立法,能给基金以适当的法律地位。基金作为创新的一种投资工具,制定基金法给基金以适当的法律地位,严格保护投资者利益,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机会,也有利于加速货币资金从银行向资本市场的转移。
为基金立法,能有利于基金规范运作。在2000年,基金业曾经因“基金黑幕”事件广受关注,而且,基金的投资行为也备受指责。目前,我国基金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基金运作不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基金法律体系。
为基金立法,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也为外资参股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允许设立外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以及为外资参股提供法律依据,并促进不同基金机构的公平竞争,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稳定,也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
投资基金法草案起草历经3年修改,目前已日渐完善。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调查研究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现状、发展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借鉴了国外基金立法经验,拟订出初稿,以后又充分听取基金业界、国务院有关部门、银行系统、法院系统、大专院校和有关地方的意见,并据此对初稿和各阶段形成的稿子进行了反复修改,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对基金业实施统一监管提供依据,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制定和出台基金法可谓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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