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东平/文
在以风景秀丽著称的四川省乐山市,白德华是个名人。十年间,他以乐山市副市长、乐山市政协副主席以及上市公司四川金顶(600678)董事长等显赫身份在当地风光一时。而最近,因涉嫌在1994、1995年间转移巨额资金炒作四川金顶股票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正值花甲之年的白德华被开除党籍,撤消乐山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
从享受副厅级待遇的干部到严重失职和以权谋私案的主角,白德华的大起大落颇有些耐人寻味。
2002年7月18日,在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审计厅厅长李高伟在对2001年审计工作的汇报中介绍称,四川金顶前董事长白德华等人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虚假合同等形式转移资金2.1430亿元(含上市公司资金和职工集资款)炒作公司股票,造成经济损失1.0320亿元。
而在此前的2001年12月26日,国家审计署也在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时指出,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未发现某上市公司(即四川金顶)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虚挂往来的手段,将7561.99万元(2亿元中最终损失的一部分)转入股市,炒作本公司股票并全部损失的问题。
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白德华日前已受到党纪处理。据悉,相关处理文件为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川纪监审[2002]3号《关于给予白德华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本报记者专程赶往该公司所在地的四川省乐山市对“白德华违规炒股案”进行实地调查时,乐山市纪委、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乐山市审计局乃至四川金顶现任董事会对此基本都避而不谈。四川金顶董事长兼总经理古松对本报说:“我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公司没有关于该案的任何材料。”
据乐山市纪委龙副书记透露,白现在以一般干部身份退休在家。而据乐山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拉乐称,白德华的问题将不再移交司法处理。
扑朔迷离的违规案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白德华违规炒股案是因2000年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才浮出水面的,据此四川省纪委于2000年5月成立了联合专案组调查此事。而就在此前的2000年4月11日,从公司1993年10月挂牌上市时就开始担任董事长的白德华,正式辞去了四川金顶的董事、董事长职务。
由公司董事长亲自出手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和职工集资款,白德华的举动实在有些让人吃惊。不过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造成巨额亏损后长达4、5年的时间里,白德华依然稳坐公司决策者的宝座,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上市公司管理层,乃至中介机构均未曾对其提出任何质疑,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监管的事实再一次令投资者大失所望。
更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四川金顶在1997年中报中称:根据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5月22日联合发布的《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公司认真组织自查,无违规炒作股票行为。
据介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由峨眉水泥厂改组后与西昌铁路分局、乐山供电局共同发起成立的,以水泥制造、销售为主营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湿法水泥生产厂家,同时也是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1993年每股收益1.01元,当时是一家相当不错的公司。
不过,有熟悉内情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四川金顶自1993年10月上市后,在一段时期里,投资面广,数额较大且失误频频。数年问题累积下来,包袱越背越重。1999年,公司就曾因解决历史包袱作过2亿多元的坏账计提,其中包括其它应收款1.1亿元、长期投资7000万元、应收账款2700万元。
而据曾任四川金顶会计师的王仁平会计师回忆,在他1999年任职期间,感觉公司的管理急需规范,对外投资比较混乱,许多对外投资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而产生利润的主业投资反而很少。因为不规范,会计上处理很困难。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业绩也在短短的几年内大幅下滑,就在白德华转移巨额资金的两年时间里,四川金顶的每股收益迅速由1994年的0.61元跌至1995年的0.12元,其后便再也难以恢复元气,1997年以后业绩一直在0.1元附近徘徊。
白德华违规炒股案的具体操作过程究竟是怎样的?他以何种方式完成资金划拨?动用两亿多元资金的到底是白德华个人,还是前管理层之间存在默契?巨额亏损到底对上市公司造成了怎样的伤害,目前还是个谜。
本周,记者赶往乐山的第一件事,就是希望了解乐山市审计局有关白德华案件的审计报告的细节——正是根据乐市审200122号《乐山市审计局关于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白德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报告》,四川省纪委作出对白德华处理意见。
不过,乐山市审计局办公室张主任没有透露有关报告的具体内容。他说,一切都是按照省纪委的委托和意见进行审计的,乐山市审计局仅仅是具体的代办者,而且审计结果最终会采用哪些目前并不清楚,因此不便公开其中的一些事实。
已经上任一年多的四川金顶现任董事长古松更是一片茫然,对白德华等违规炒股案和造成的巨额损失,古松称一切都不知道,只知道造成了上市公司7500多万的损失,他本人也是在省纪委的处理意见中才知道一些违规事实,公司的财务对此至今是笔糊涂帐。
说不清的职工集资款
同样说不清的还有四川金顶一直语焉不详的职工集资款问题,在调查中有该公司员工告诉记者,职工集资款当初是用来购买内部职工股的。
四川金顶子公司一位袁姓经理提到,职工集资款就是内部职工股,公司相当多的职工名下都有,他本人也有3000股,是在上市前购买的,但一直没有看到股票。当时的说法是股票都集中在公司手中,公司称为职工谋取福利,会按时分红,但后来却迟迟不能兑现,才知道炒作亏损了。
而据曾担任四川金顶法律顾问的某律师回忆,该公司的确曾发生过内部职工股纠纷,据说当时由于数目不小的内部职工股被炒作者卖掉,职工甚至同公司打过官司。
有关内部职工股的问题,现任董事长古松没有直接回应,不过他提到,在上任后的一段时间里,曾经为处理职工集资款的事伤透脑筋。
四川省纪委同样透露,他们在调查中发现,白德华等利用内部职工股炒作四川金顶,当时白德华派了几个人在成都的几个营业部操作。
不过记者遍查公告,有关四川金顶内部职工股的有关数据在上市公司公告中从未出现过。
据专业人士介绍,四川金顶是四川的“老八股”,公司上市前自办发行股票募资,后作为遗留问题公司上市。
业内人士分析,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上市往往带有一些不规范操作,例如与其它公司置换股票,向社会人士赠送股票等,事实上四川金顶上市前就曾送给原四川省体改委主任张育仁(已判刑)15万原始股。
根据公司公告,白德华违规炒股案可能涉及的账目有:应收峨眉水泥厂综合经营公司3833.74万元,应收峨眉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1853.07万元,应收乐山投资发展总公司1874.21万元,应收四川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185万元,共计7654.7万元。
“炒股行为应该包括当时整个的经营班子,核心内容只有几个人知道。”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不过他也表示白德华每周在公司的时间并不多,没有人敢对董事长白德华的意见说不。
“白德华最主要的违纪违规事实是置换上市公司股票。”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说,据称当时四川金顶上市前,白德华等管理层手中持有几十万股原始股,或许是认为持有一种股票风险太大,白德华等人当时便通过置换,在两家四川上市公司将要上市之前,以1:1的比例,与这两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相互换股,在股票上市炒高后抛出,获取利益,实质上置换股票是整个班子的行为。
四川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最终,白德华违规炒作自己公司股票,导致损失巨额亏损被认定是整个班子的行为,白德华负有失职责任。此外,白作为党的相当一级干部,在领取行政工资的同时,又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也构成违纪。
四川金顶原董事长炒股案调查
谁来买单?
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总会有一些让人觉得难以理喻、却又不得不接受的现实———虽然有关部门尚未作出对此事的结论性意见及处理结果,但投资者却已经开始为巨额损失买单———2002年5月15日,在四川金顶2001年股东大会上,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核销白德华在炒作四川金顶股票中损失的议案,平均到现有的股本,投资者持有的每一股将为白德华的违规行为掏出约0.33元,这笔巨额损失相当于四川金顶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的7.5倍.
此外,据乐山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拉乐称,白德华的问题可能不再移交司法处理。这是否意味着,白或者其他高管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将不再负有法律责任?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石红阳律师对此表示,只要发现当事人有犯罪嫌疑,就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股东和其他公民如发现其有犯罪嫌疑也应该向司法机关举报。而作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会,完全有义务对前任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追究,发现犯罪嫌疑及时举报,维护投资者利益。
四川金顶董事长古松的对此解释是,至今对白德华炒股案,公司知道很少,基本都是由省纪委集中在处理。而且四川金顶早年也有上市公司的通病,就是不规范,没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不过,他认为白当时转移资金是从公司的利益角度出发的,只是投资失败,不好界定责任。白德华的动机不一定是坏的,他并没有将钱转入个人帐户。
那么,法律的阳光最终会照进这个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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