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缺席论坛 私募基金监管仍存变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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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8月06日 08:2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 赵杰 发自北京 原定于8月3日参加“中国资产管理论坛”并做发言的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祁斌的突然缺席,更给私募基金的监管变局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对于谁来充当私募基金的“监管者”,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小组负责人王连洲表示,比较好的选择是,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用途,由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国家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管理。 按照论坛议程,祁斌本来应该在8月3日做《基金业的制度安排与监管》的主题演讲,但直到论坛结束,祁始终没有出现。 论坛中另一引人关注的人物是中国人民银行非银司司长夏斌,论坛组委会安排夏斌的发言时间是在上午,而祁的演讲原定被排在了下午。夏的演讲题目应是《中国信托业的制度安排与监管》,但事实上,夏的发言却是围绕投资基金的立法而展开,其中还着重提到了私募基金应当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虽然夏没有涉及私募基金的监管问题,但有分析人士认为,私募基金谁来管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夏斌负责的非银司有充分的理由充当对私募基金的准入审批和监管的角色,因为同属资产管理的范畴的信托业的监管就是由非银司负责的。 “祁斌当天上午打来电话,说有比较重要的事情不能参加本次论坛了,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们也不太清楚。”中国资产管理论坛组委会成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周小明解释了祁斌缺席的原因。他说,此前组委会一直与祁保持密切的联系,祁也一直表示将参加此次论坛,而其有关基金监管的主题则是由组委会确定的。记者试图和祁斌进行联系,但他的办公室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 作为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的周小明认为,判断私募基金谁来管的关键是其投资的领域,也就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组合,如果专门投资证券市场,那么无疑由中国证监会监管比较合适,如果涉及到信托领域,则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辖的范畴。他认为,造成目前管辖不清晰的原因之一是国内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有不同的主管部门,而国外更多的是从资金的功能角度出发进行管理。“其实,管理私募基金更多的是应该以行业指导为主,过严的监管是次要的。”周小明说。 而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小组负责人王连洲表示,由于没有规范的法律条文,私募基金的交易中出现了一些投资者与受托方的民事纠纷,立法应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来规范这一市场。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国外采取的是多部门综合监管的模式。他认为,在目前私募基金的法律规范还不明确的情况下,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是比较好的选择,中国证监会可以监管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私募基金,信托业所涉及的私募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来统管,进行实业投资的私募基金则要遵守国家计委或科技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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