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映宏
一些上市公司有些“怕”媒体。比如倍特高新近日因数年前的一笔7283.6万元的巨额担保变成一个“烂尾楼”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就体现了这家公司怕媒体的一面。在记者追问盲目巨额的担保是如何形成时,该公司的有关发言人说:没有必要告诉媒体。
很显然,在倍特高新一些人眼中,媒体是麻烦的、不受欢迎的角色。他们可能会认为,如果没有媒体,自己的日子会过得舒服些,风平浪静的光阴里,盲目的担保换来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烂尾楼”这样的事,也只是公司个别管理层的“个人行为”,这一切似乎并不妨碍日子的继续悠闲。
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媒体似乎一夜间成了一个备受“争议”和关注的群体。比如去年发生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银广夏事件、蓝田股份事件、东方电子事件,以及美国安然事件、环球电信事件、施乐事件等等。在一些人眼中,媒体一时间成了捅马蜂窝的多事者,搅乱了他们“正常”的生活。
当然不排除个别媒体猎奇似的炒作心理和少数不负责任的报道的存在,但是,绝大多数媒体正义感和良知,使他们当然地成为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代言人。缺少了媒体监督的资本市场,其情形将是无法想象的。
发达市场的发展证明了媒体监督存在的必要性。早在美国资本市场建立初期,当年的铁路证券发行者们就用虚构利润、虚假陈述等手段操纵市场的罪恶勾当,而华尔街的记者们则凭着自己的良知,揭露这些造假者的罪行,记者们因此而被造假者们骂为“掏粪工”。
然而,华尔街的历史却证明,资本市场的成熟和规范,离不开那些“掏粪工”的劳动;即使到了今天,如果离开了那些不辞辛劳的“掏粪工”,华尔街也将分崩离析——目前震惊全球的华尔街危机及随之而来的大整顿,就是“掏粪工”们存在的价值体现。
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加之制度设计的暂时缺陷,市场运作还尚待进一步规范,尤其是作为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行为。从市场上募集了巨额资金的上市公司们理应将其真实的经营管理等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准确、充分、及时地向市场披露。然而,部分公司的行为却屡屡违反“三公”原则,更有甚者还虚报收入和利润,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些行为如不被媒体曝光,无疑将成为危害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定时炸弹”。
倍特高新盲目违规担保事件,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广大关心、支持该公司发展的投资者可能还将继续被蒙在鼓里。我们报道倍特高新的“阴暗面”的初衷是想借此告诉投资者一些深层次的信息——比如该公司董事会的形同虚设,公司法人治理的极度不完善、管理混乱等等。而我们更主要的目的则在于,通过报道,促进公司整改,望其早日走上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并对其他相关公司起到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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