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晓晴
ST春都(000885)昨日发布的一则股权回转公告显示,公司重组一波三折,经营前景堪忧。
7月16日,ST春都发布的股权回转公告显示,公司现任第一大股东——洛阳港兴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港兴)和第三大股东——洛阳明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明花)均未履行购买原第一大股东——洛阳春都集团持有ST春都已国有法人股的付款义务。ST春都收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洛阳港兴和洛阳明花持有的ST春都国有法人股返还给春都集团。至此,ST春都原寄望于由洛阳港兴和洛阳明花对其进行的重组又得从头再来。
此前,由于春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占用公司巨额资金,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按每股3.72元的价格变卖春都集团持有的6332.9082万股公司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8%),以抵偿春都集团所欠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23558.40万元。其中,洛阳港兴买得472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9.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春都集团仍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3667.0918万股,占22.92%,为第二大股东;洛阳明花买得1612.9082万股,占10.08%,为第三大股东。2001年10月17日,依照法院裁定变卖股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正式过户手续。
然而,由于新任大股东对进入方式和ST春都下一步经营整合存在异议,入主后不但没有提出任何重组举措,甚至连股权款都不想打进来,ST春都原想借此收回原大股东欠款的希望化为泡影。
因为春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无力偿还所欠公司巨额欠款,ST春都还是只能依赖资产重组。2002年4月11日,ST春都又发布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公告,称春都集团与西安海拓普公司于2002年4月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春都集团将持有ST春都22.92%的股权托管给海拓普公司,托管时间不超过一年。鉴于洛阳港兴、洛阳明花没有按照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裁定履行收购春都集团持有公司股权的付款义务,春都集团保留采取股权执行回转的权利。在股权执行回转申请获准后,春都集团也拟将该部分股权一并交海拓普公司托管,再向海拓普公司转让所持公司29.98%的股份。这样一来,春都集团仍以32.52%的持股比例为ST春都第一大股东?海拓普公司为第二大股东。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ST春都资产重组进程并不尽于人意。2002年4月20日,ST春都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目前,海拓普公司与ST春都董事会并未制订相关资金注入计划,仅与春都集团约定将春都集团出让股权获得的资金5000万元注入以偿还债务。7月1日,ST春都又发布中期预亏公告称,因第一大股东春都集团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在短期内很难消除,给重组工作造成诸多困难,中期扭亏无望,预计公司2002年中期将出现较大亏损。
现在,留给ST春都的时间并不多了。由于今年上半年必亏无疑,下半年扭亏的压力更大。如果今年年底不能扭亏的话,ST春都将直接面临退市的命运。如今,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获批尚需时日,此次重组能否一路坦途,作为潜在第二大股东的海拓普公司能否力挽狂澜均存变数,投资者应多加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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