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段春华)即将出版的最新一期《中国税收季度报告》,将首次披露从2000年至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报告。据悉,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达10400户,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均包含在监控范围中。
据悉,2000年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是年缴纳“两税”在20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
人、年缴纳营业税在500万元以上营业税纳税人,监控企业有1916户;2001年进一步降低了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将年缴纳“两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缴纳营业税在3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全部纳入监控范围,监控企业有7502户;到今年5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可直接监控的重点企业已达10400户,重点税源监控调查指标体系涉及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纳税申报表数据和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数据等等。与上述监控标准相对应,2000年和2001年的税收收入监控额分别达2982亿元和4085亿元,监控的税收收入按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后的口径计算,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9%和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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