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俊 发自上海
7月8日《证券时报》报道称,中国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目前在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含公开募股上市的股份公司),国家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选择地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
消息刊出后,引起市场极大反响。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经济学家刘纪鹏指出,这将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同时也预示着即将召开的“十六大”将在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体制方面也会有大突破。长期以来,国企改革停留在企业内部管理改革的层面上,而始终未涉及产权制度这一环,因此很难说国企改革达到了治本的目的。而事实上,国企改革说到底就是产权问题,现在看来资本市场一股独大问题,包括非上市企业,如外资和民营企业收购兼并,都将在这个框架上进行操作。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华民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国家经贸委负责人的讲话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也是对公有制的重新评价,在国内现有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存量比重很大,原有的减持方法受到了市场的抵制,国家一方面要解决存量问题,另一方面新上市公司中国有股继续一股独大,这样下去永远没完没了。因此,这个问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将难以得到真正解决。
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今后在国有股流量上将先进行减持,实际上真正体现了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整个股市的复苏也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天津大学教授韩强告诉记者,此举对国企改革乃至国内资本市场将产生很大影响。一是所有制观念的突破,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对公有制的重要评价。无论是国有股还是流通股,股权只有流动才会体现股份制价值,这意味着今后国有股可能由静态进入动态。二是截断以前的历史问题,对存量国有股这一块先搁置,但对后来上市的国企将从一级市场就进行减持,使之不再沦为新的遗留问题。三是为上市公司股票的全流通打下基础,过去国有股只是以原始出资认购股权,其二级市场股票的涨跌与之没有太大关系,今后一旦全部进入流通,股价的波动会影响所有持股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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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制时,必须保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
中国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指出,国家将主要在军事工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占据绝对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保证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占有支配地位,在一般竞争性领域,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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