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豪告证监会曝新闻:郑百文三巨头已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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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6月21日 07:3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记者王尧) 上市公司郑百文的3个重要人物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已被逮捕。他们分别为原董事长李福乾、原总经理卢一德和公司原财务部负责人都群福。 以上关于郑百文的最新消息,在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爆出。“在一个上市公司里,最有权的就是这3个人———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经理。”郑百文的“花瓶 今天,在这位“花瓶董事”状告中国证监会一案的庭审中,他的律师作为证据,当庭宣读了郑州检察机关对上述3人的逮捕决定书。决定签署的日期为今年5月16日。 中国证监会的委托代理人今天也在法庭上证实,郑百文一案因涉嫌构成犯罪,已经在去年9月21日由证监会移交给公安机关。 同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郑百文原董事长李福乾、原总经理卢一德和10名董事,就“虚假上市和上市后信息披露虚假”等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李福乾被罚款30万元,原总经理卢一德个人被罚款20万元。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李福乾“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今天,中国证监会官员说:“行政罚款不能代替坐牢等刑事处罚。”他表示,不排除进一步追究更多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可能。目前,原郑百文的一些董事被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量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如果法院认定罪名成立,郑百文的3个要人除了缴罚金,最多还会坐牢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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