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中国加入WTO。根据我国的入世承诺,加入WTO后,将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其中外方所占股权比例可达到33%,并将在入世三年后增加到49%。2002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7月1日起实施。这些法规的最终制定颁布为外资进入基金业树起新的市场规则,扫清最后的障碍。
2000年,有5000万的美国家庭持有投资基金,投资者超过美国人口总数的30%。而中国内
地投资证券的只有5000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4%,通过投资基金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更少。和居民8万多亿元的存款、1.8万亿元的现金相比,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不足5%。市场空间无与伦比。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基金业面临的机遇主要表现在:外资的进入不仅有利于我国基金业规模的扩大,而且,外资将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成熟的投资理念,这将提升中国基金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我国基金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包括在法规建设、政府监管、内部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利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竞争更多地集中在市场拓展、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企业形象上,从而使基金管理公司真正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目标;有利于促进业务、金融创新。
有机遇就有挑战,国外资金对中国基金业相当感兴趣,早已虎视眈眈。
应该说,制度竞争将是面临的首要挑战。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企业拥有完善而先进的管理机制。人才的竞争也是不可规避的。而市场的竞争更是残酷。随着中国加入WTO,将有众多我们所不熟悉的市场化竞争手段,被引入国内的市场竞争之中。同时,国外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运作和风险分散全球化的优势也是国内基金业所不具备的。而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缺乏与国际上的大公司进行硬性竞争、全方位参与国际市场的经验。因此,在争夺中国市场资源和份额时将对国内基金业形成严峻的挑战。
加快合作发展自己
国内基金公司开展对外合作的战略思考首先是中方基金公司最羡慕合作者的品牌、成熟的管理经验、娴熟的投资技术和层出不穷的创新产品。因此合作首要目的不是组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而是学习。
随着金融业和投资基金的逐步国际化,通过与国外机构合作,成为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捷径。为实现战略思考而采取的策略选择是以技术合作为基础,向纵深发展。
基金业的中外合作可以有技术合作与股权合作两种方式。技术合作的特点是不改变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对基金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等产生直接影响,使公司仍能保持自己的风格与文化特色。但其不足是:合作较为松散,缺乏共同利益作为纽带和基础,因而对双方的约束力有限、效果也有限。
而股权合作的优势在于,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合作双方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合作更加紧密,从而境外机构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各方面的支持都将更加到位。其主要的不足是,基金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乃至人事安排、企业文化等方方面面都有可能受到冲击或制约。
所以,既有受制于政策法规的因素,也可能出于基金管理公司在保持积极开放合作的姿态同时审慎推进的策略,业界的这种"中外联姻",到目前为止还主要是定位于某一领域的技术层面上的合作。特别在开放式基金上,在电子化、网络化、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合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过,应该清楚看到,拿中国基金业的发展状况与国外同行对比,差距无疑是悬殊的。在这样的基础上谈合作,最根本的策略是要加快发展我们自身。
有的放矢推进开放
从这些新兴地区和国家证券市场的开放来看,大部分都是采用了渐进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渐进的方式是指,在开放的初期先设立合作、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然后再逐步开放基金市场。
通过研究新兴国家或地区发展合作基金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可供借鉴。包括:政府在合作基金的设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合作、合资基金的设立都必须在政府出台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且它的推出取决于政府的决策。一般由政府颁布有关政策法规,设立有关机构,促进合作基金的发展;在合资、合作基金设立之初,政府一般都给予合作基金一些政策优惠;在合作、合资基金建立初期,监管机构一般都会对外方投资合资、合作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比例和范围作出一定的限制。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国际化之路可以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是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进海外成熟市场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模式,投资中国的A、B股市场;第二步,设立投资香港、台北证券市场的合资基金,作为进军国际市场的桥梁;第三步,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化之际,我国基金业实行完全的国际化投资和运作。
具体而言,QDII和QFII两种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有助于基金业的对外开放。
QDII(即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认可本地机构投资者机制),是允许在资本帐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内地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QDII意味着将允许内地居民外汇投资境外资本市场,QDII将通过中国政府认可的机构来实施。央行行长戴相龙日前表示,内地投资人通过QDII投资港股是一种可以研究的投资方式。
QFII(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机制,即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是QDII的反向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介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因此QFII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对外资进入进行一定的限制。它限制的内容主要有:资格条件、投资登记、投资额度、投资方向、投资范围、资金的汇入和汇出限制等等。
中国金融业的完全国际化必须是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中国基金业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是以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为前提条件的。按目前中国经济和金融现状看,中国可能会在2005年前后实现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届时,中国基金业将实现全方位的对外开放。
(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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