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高比例折价交易使商业保险公司损失巨大——封闭转开放暗流涌动
□本报记者唐健
由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在不久前共同提出的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的设想正在被积极的推动着。国内一大型保险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的有关人士明确向记者透露,该公司已对封
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进行了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并开始与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具体方案的商讨。而一些基金管理公司高层则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正在积极地与相关保险公司探讨转开放的可行性。
封闭转开放的源动力来自封闭式基金大幅度的折价交易,一些大型基金折价率在7%左右,少数基金折价率已超过10%。面对高比例折价,持有封闭式基金比例接近1/3的投资群体——商业保险公司损失巨大。因此,商业保险公司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基金由封闭转为开放的最大推动力量。
在保险公司的强烈推动下,业内开始研究封闭转开放的可能性。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业内人士均认为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封闭式基金在契约中均有“基金转型”条件的规定;相关法规也规定,在50%以上基金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封闭式基金可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事实上,真正决定封闭走向开放的关键在于持有人利益与管理人利益的协调。封闭转开放给管理人带来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大比例的折价,在转开放的过程中,可能给管理人带来巨大的赎回压力,在台湾基金业发展史上就曾出现过由于封闭转开放造成基金被赎光的情况。这对于依靠基金规模提取管理费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是非常致命的。由此不难理解,基金管理公司对于封闭转开放的态度不会象保险公司那样积极。
然而,挟巨额基金单位和闲置资金的保险公司对基金转型的要求却相当迫切。在目前基金发行越来越依靠机构投资者的状况下,商业保险公司“可能不再追加甚至减少对基金的投资”的言论对基金管理公司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而且,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还存在“兵谏”的可能性——利用大比例持有基金单位的优势,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通过持有人大会的决议使基金由封闭转为开放。
在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并不一致的情况下,有保险公司提出了“互惠互利”的原则。这家保险公司投资中心负责人表示,已设计出初步的封闭转开放方案,他暗示,在这一方案下,保险公司不仅能帮助基金管理公司渡过赎回危机,甚至还可以把基金规模做大。而一些基金管理公司高层则向记者表示,将规模较小、管理较好的基金转开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方面基金规模受到的冲击较小,管理费损失不大;另一方面,还存在规模扩大的可能。这对持有人和管理人来说是互利互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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