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婕宁
国内注册资金最大的典当行——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日前开业。这一新兴业务会给证券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它的前景又将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人士,请他们为投资者做了一些解答。
“股票典当业务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北京华夏典当行一位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股票典当业务各家典当行都在尝试着进行,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股票典当这块的业务规模也比较小,据华夏典当行的内部调查,股票典当在市场上有很大的需求量,因为银行没有做这项业务,所以股票典当将成为有益的补充。
业内专家认为,典当行的繁荣往往与不太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相联系。因为目前个人信用制度无法担当起相应职责,银行为了控制信用风险,必然贷款十分谨慎,不得不抬高“门槛"、“卡紧"贷款条件。这样,典当业也就起到了补充融资渠道的作用。
热心典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有些证券营业部可以融资(即透支),但是证券法生效之后就不敢尝试了。而股票典当为他创造了一个安全的融资渠道。
华夏典当行介绍,该行对股票典当有一套具体的操作细则:典当股票的第一步是将股票转托管,转托管到典当行指定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账户上,在这个账户上,典当者仍可以操作自己的股票,但合同到期前,不能提走一分钱。典当行根据所当股票当时市值的50%-100%贷出资金,典当股票所得资金只能划向指定的营业部,资金只能用于买卖股票,短期贷款,期限不超过半年。期满后可以续当,典当股票的数量没有限制,典当行收取的服务费与年利息费合计在10%-20%之间浮动。在典当之前,典当者、典当行要签定一个协议。除同意以上内容外,最重要的一条是,当典当者在专有账户中的股票市值达到一定的警戒线时,典当行有权委托证券公司将股票强行平仓,这是股票典当成立的前提。但据华夏典当行内部人士介绍,因为规模比较小,所以目前还没有强行平仓的案例发生。典当行力求把风险系数控制到了最小。
“股票典当是一种特殊的典当,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依据相关的法规来推测,这样操作中就会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股权登记的处理上,容易引起权利纠纷。”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的唐宝国从法律角度对股票典当提出了质疑。“政策不明朗、没有具体的规范,我们的业务就做不大,只能小规模的运做,虽然有很大的市场需求量,但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期待政府的规范细则能尽快出台",华夏典当行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股票典当业务的需求与典当行的无奈引起了国家经贸委的重视,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有价证券典当业务,但有必要对这项业务进行规范,国家经贸委将与证监会商讨研究具体的管理办法,从而规范这项业务,使之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为此召开了研讨会,归纳出股票典当的三种模式:股票所有权在出当时不过户,依旧留在原有帐户上;股票所有权过户给承当人典当行;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但具体的规范出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虽然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等待,但国家经贸委的态度,还是使处在迷茫状态中的股票典当业务有了新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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