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与年报严重撞车,不少公司季报内容庞杂,业内人士认为——简化季报势在必行
本报记者 刘兴祥
进入4月下旬,尽管年报披露的数量有所减少,但是,季报披露却迅速增加,占到了公开信息披露的绝大部分。令人关注的是,余下的数百家公司能否如期披露季报?5月长假开
市后会否出现众多公司同时停牌的现象?
根据季报披露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须在4月3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报告,否则将从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季报为止。是否会出现众多上市公司同时在下月初停牌的一幕,可以拭目以待。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进入4月中旬以后,特别是在4月下旬,随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息披露过度集中,“信息轰炸”表现得比较严重。例如,年报季报携手同行的公司不在少数,仅在4月18日就有亚通股份、彩虹股份、大元股份、陕长岭等,4月19日又有二纺机、上海金陵、宁波华联等公司。信息如此过于集中的结果就是,季报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所受到了关注的程度大打折扣。专业人士表示,如此信息轰炸甚至直接导致了投资者出现了信息疲劳。
当然,今年全面推广季报尚处于起步阶段,出现上面类似问题也就并不奇怪了。毕竟,从总体上说,季报仍是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投资者全面、连贯、比较地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动态信息,准确地作出投资判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专业人士指出,如何让年报与季报信息披露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还需要进一步采取相关完善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从切实增强年报、季报信息有效性的角度出发,在时间安排上应尽量避免季报与年报“撞车”的现象。客观地说,上市公司目前在年度结束后的3、4个月以后才披露全年的业绩情况,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充分体现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所以,有业内人士建议,为了投资者更方便、及时地接受上市公司年报、季报信息,把年报披露时间提前是必要的。从技术上说,在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披露年报基本上是可行的。因此,年报披露在时间上适度提前应该是可行的。为适度季报披露的要求,4月1日前完成年报披露比较可行。
同时,目前不少公司的季报大体上类似于中报,内容的庞杂使得投资者难以应付。因此,不少人士士认为,简化季报披露比较迫切,主要内容应包括经营业绩与经营进展情况,具体指标为当期主营收入、主业利润、净利润;股权变动一直是是市场最关心的信息之一,这应该在季报中进行披露;另外还有就是中期业绩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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