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雁
“我们就是庄家”
去年下半年的股市大跌,股民李女士几年来的盈利都赔进去了,股票也悉数被套。正在这时,一位做股票的朋友介绍说,有个叫东方亿融的咨询公司股票做的不错,正在召会员
。
经过电话联系,8月12日李女士应约来到了东方亿融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焦的客户经理接待了她。据这位经理说,他们公司不仅和所有做股票的大机构联系密切,掌握很多内幕消息,而且自己也做庄。如果加入公司的会员制“股市沙龙”,接受“点对点实时咨询”,不但会把所有的亏损都补回来,还能“跟庄”挣大钱。李女士解套心切,马上交了8800元的“钻石卡”会员费。当时焦经理还极力劝说李女士把股票帐户交给公司来操作,但李女士没有同意。
从此以后,李女士就经常打电话咨询股票的情况。每次都是那位姓焦的客户经理接待。他每次都说:我们正在融资,准备做(庄),让李女士持股不动,耐心等待,他还信誓旦旦地声称“3000点打不住的大行情马上就要来了。”
从9月到11月,股指经历了从1800点到1500点再到1700点的大幅震荡,李女士的股票也越套越深。到了后来,股指从1600点左右迅速滑落。李女士急了,在电话里越催越紧,对方终于吐了实情:“我们员工都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谁还管你的股票。”
李女士再次来到东方亿融公司,提出了退款和赔偿损失的要求。经过一番推诿扯皮之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郭先生表示同意退款,但公司没有钱,最后由财务打了一张同意退款的白条。同时李女士了解到,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已经拖欠员工工资好几个月,正在海淀区劳动仲裁庭接受仲裁。
春节前后李女士继续找该公司要钱,但公司已经人去屋空。
东方亿融的真面目
按照李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两位当事人:东方亿融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郭先生和客户服务部的焦铁军。他们都证实了李女士介绍的情况。焦先生还补充说,本来会员应该与公司签订一个协议,但李女士没有提出来,他也没做提醒。当记者问及他是否有证券咨询资格时,他反问记者“什么叫咨询资格?”
郭先生介绍说,东方亿融公司本来是做软件的,后来和一些机构合作提供信息咨询,也招收一部分代客理财会员。一般会员只是看看信息。像李女士成为钻石卡会员是比较个别的。至于“做庄”,他表示不知道。
记者手中有一张东方亿融公司的广告宣传单。其中具体介绍了成为钻石级会员所享受的“待遇”:每年推荐2-3只涨幅超过30%以上的黑马股;由专业证券分析人员帮助股民管理其资金及股票仓位;通过电话对会员进行点对点实时咨询及投资操作指导等等。该宣传单还称:“东方亿融年初实盘操作烟台万华,月收益率达61%;年中操作北方五环,月收益率达40%”。记者按宣传册上的电话拔打东方亿融公司的电话,却总是拔打不通。
据了解,东方亿融在2000年到2001年间,曾研制、销售软件产品,创建东方亿融网站,还联合有关媒体举行东方亿融杯“模拟炒股大赛”,在一些证券营业部开办“股市沙龙”。至今东方亿融网站上还在“长期招收会员”。网站还称东方亿融财经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私人投资理财服务公司,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率先基于互联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投资组合服务的综合性专业财经公司。”
事实上,这家公司早在去年底就因拖欠职工工资被员工告上海淀区劳动仲裁庭。因公司无力清偿,今年初得不到清偿的员工纷纷离去。据公司法律顾问庄先生称,目前公司已由股东接管。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东方亿融公司并没有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却有意混淆专业证券咨询和一般信息咨询业务,干起了违规的“黑咨询”。
北京融商律师事务所的张裕东律师认为,根据以上事实,东方亿融公司理应返还向股民收取的“会员费”,至于违规咨询误导股民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证据确凿,可视双方过错划分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因为在此案中,投资者本人也要对自己的失误承担一定责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东方亿融公司取得联系,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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