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成熟的开放式基金费率结构是认购费率及申购费率低于赎回费率,即所谓的“前低后高”,其目的是鼓励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而目前国内开放式基金费率结构为“前高后低”——费率结构可否“换位”
□本报记者刘兴祥
日前,南方稳健成长开放式基金首次进行了分红,这无疑有利于开放式基金的进一步发展。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基金市场逐渐走向买方市场,在基金大扩容的浪潮中加大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势在必行。特别是国内开放式基金的费率结构安排并没有起到鼓励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的作用,这使得开放式基金费率结构还有相当大的调整余地。
一般而言,在费率总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好的费率结构设计应该有利于促进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增加投资者的稳定,降低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从目前国内的开放式基金来看,投资者持有成本约在3%左右,其中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占到了较大比例。并且,认购费率及申购费率均远远大于赎回费率,形成了“进入门槛较高,出去门槛较低”的“前高后低”格局。如华安创新、华夏成长的申购费率均超过了1%,认购费率最低也有1%,而赎回费率明显较低,仅为0.5%。其中,华安创新将其中的0.4%划归基金资产,这样,其赎回费率只有0.1%,不及申购费率的10%。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前高后低”的费率结构确实有待进一步改进。实际上,“前高后低”的费率结构并不利于基金的长期发展。一方面,较高的“进入门槛”无法有效促进投资者购买开放基金;另一方面,较低的“出去门槛”不利保持基金的相对稳定性。从国外开放式基金的发展来看,开放式基金费率结构安排的目的是,鼓励投资者进行积极投资以及长期持有,那么,“前低后高”的费率结构是总体趋势。
当然,对于基金管理人,特别是销售代理机构来说,“前低后高”的费率结构对其收益会构成较大影响。在申购手续费上,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大多是七三分成,银行从中获得的利润是相当丰厚的。“前低后高”费率结构显然意味着银行利润将大为减少,毕竟,开放式基金的净赎回额一般情况下比较有限。但是,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开放式基金逐步进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短期的利益调整也是完全有必要的。况且,通过费率结构调整,鼓励投资者积极购买,使得基金销售数量大增,仍然有利于银行收益的增加。
另一方面,目前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率均是固定的,统一为0.5%。这意味着,无论持有时间的长短,投资者在赎回时支付的成本是一致的,这显然无法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而在国外,赎回费率一般是归基金资产,以作为基金赎回对基金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其显著特点是随着持有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减少,超过一定的持有期限甚至还可以实行零赎回费率。显然,这样的费率结构对于将来的开放式基金应该具有较大借鉴意义。
国内目前的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已经意识到费率结构的重要性,在开放式基金设计方案中均有所创新。据悉,其在确定赎回费率结构时,将根据不同的持有期限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从而鼓励长期持有基金。如持有期限不足3个月的收取1%,持有期限从1年至2年的为0.2%,持有时间大于2年的则实行0赎回费率。这无疑是国内基金业在发展中朝市场化迈出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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