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兴祥 王君择)从2000年底开始实施的业绩预告制度在去年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到2001年报已增加到预亏、预警、扭亏为盈和业绩大幅上升四种。随着业绩预告制度的成熟,业内人士、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等纷纷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业绩预告制度的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大大增强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有效
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另外,专业人士还认为,在我国这样的新兴证券市场内引入和完善这一制度,也是监管机关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信息披露质量的有益尝试,将大大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和国际惯例的接轨。
针对少数公司预亏公告跚跚来迟及“变脸”现象,资深市场人士认为,业绩预告制度的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平安证券高利指出,一些处于戴帽边缘的公司在4月份才推出预亏公告,使得股价大幅下挫,给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西南证券周到指出,业绩预告制度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预告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他建议,一方面,为确保预告信息的准确性,可适当放宽业绩预告的时间期限;另一方面,对于没有严格执行业绩预告制度的,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而不仅仅是谴责。
投资者则对业绩预告表示出了极大的欢迎,认为有效地改变以往处于信息劣势的状况。深圳的一位杨先生告诉记者,以往在年报披露前总会出现所谓的“业绩浪”,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往往因此受到了较大的损害。显然,业绩预告制度的推行使得中小投资者在年报披露前就能获取部分公司的业绩变化趋势,在较大程度上减少了虚假信息干扰市场的现象。另一位吴先生则对业绩预告“变脸”表示了较大担心。他认为,业绩预告“变脸”往往令中小投资者措手不及,造成较大损失。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预告的准确性应该有充分的保障,这才能使得业绩预告制度进一步发挥重大作用。
上市公司如何评价业绩预告制度,记者采访了几家实施过此制度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投资者,无论是预警公告还是预亏公告都能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信息。作为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坚决执行这种制度。通过执行业绩预告制度,各家公司有了不同的感受。黔轮胎董秘李尚武表示,此次公司发布预亏公告等于给公司买了个教训。业绩预告制度可以提醒公司要及时梳理账目,及早与会计师勾通,消除对财务政策把握不准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2001年业绩大幅提升的中联重科董秘陈旭辉说,业绩好的公司当然愿意作业绩预告,与投资者和股东分享喜悦。她同时指出,上市公司在作业绩预告时,一定要慎重,因为公司业绩直接影响公司的股价,若业绩预告忽好忽坏,势必会造成二级市场波动,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态,最终起了误导作用。所以,上市公司一定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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