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
央行行长戴相龙日前强调,要支持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为了支持机构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早在2000年初,股票质押贷款就已经向有条件的券商发放,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政策仍是空白。各种信息显示,通过券商进行地下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仍然暗流涌动,央行有关人士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确实是个问题,有关方面正在研究。
据有关人士介绍,2000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券商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情况并不多,但证券界人士透露,“变相的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却毫无疑问地一直存在,参与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有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民法》是允许包括股票在内的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的,但银行在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技术操作层面有待商榷。另外,我国对于贷款的风险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信用体系不够健全,证券市场的风险较高。
但也有专家指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推出,有利于扩大内需和进一步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试想一下,个人投资者以股票作抵押申请的无定向贷款,可用作住房和汽车等大宗消费,以及用作实业或不动产的投资。这项政策也将吸引原来没有投资股票市场的老百姓入市。另外,质押贷款出来的部分资金无疑会再进入股市,这种乘数和放大效应将大大增加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
众所周知,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市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源头之一,这其中也包括数额巨大的非法股票质押贷款。而地下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说明个人投资者有相当大的融资需求。2000年底,有意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尽管对股票质押贷款的门槛设得很高,但消息出来短短几天内,前来申请的投资者络绎不绝。去年,上海的个别典当行也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尽管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个人股票质押贷款被紧急叫停,但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向个人投资者开辟合法的融资渠道,那么黑箱操作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有利于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维护金融秩序。另外,从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发放难的角度看,股票作为质押物,与信用贷款相比,风险要小得多,因此这项业务的推出也有利于缓解贷款发放压力。
尽管目前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在某些方面尚未完全具备条件,但在多方权衡之下,确实是利大于弊。有专业人士建议,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在该项业务推出初期,可限定和监控贷款用途。相信随着法律、信用体系的成熟,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也会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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