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
一家上市仅两个多月的公司,竟然就两次因信息披露的重大错误而刊发纠错公告,令许多投资者议论纷纷,感慨万千。有些投资者说,这家公司的公告里面不知还有多少“地雷”,也不知道这家公司后面还会不会第3次、第4次刊发纠错公告。有些投资者更是直言:“我们对上市公司的信任感本已不多了,请不要再让我们感到失望了。”
这家名叫宝光股份(600379)的公司于今年1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3月9日,该公司刊登董事会公告称,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为宝鸡啤酒股份公司的贷款担保余额为5700万元,实应为9200万元;3月29日,该公司又刊登业绩风险提示公告称,由于公司对坏账准备预计不足、贷款回收中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2001年度的利润总额比《招股说明书摘要》中的盈利预测下降40%左右,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尽管宝光股份在其公告中公开向投资者致歉,但许多投资者仍觉得难以接受。有人质疑,坏账计提是证监会规范公司报表的重要内容之一,上市公司不应该没准备,而且宝光股份的《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2001年12月20日,其时公司应该对全年利润心中有数,怎么能使实际利润与利润预料之间有40%的巨大差额?有投资者感叹地说,作为一家新上市的公司,不知宝光股份想在投资者心目中营造何种形象?
笔者记得,在几年前,某家制造家电产品的上市公司,在中报中披露每股盈利5毛多,而年报披露全年每股盈利才4毛多,巨大的落差令投资者对其业绩的真实性感到怀疑,此后的几年,这家企业形象一落千丈,其股价表现也差于大盘。正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也。
俗话说“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家企业的好形象往往要通过数年的艰苦努力才能塑造,而企业形象的损毁,则往往仅在旦夕之间。上市公司还是要多注意自己的形象为好。
更重要的是,自从银广夏业绩造假、蓝田股份业绩“放卫星”等事件曝光以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度急骤下降。如何提高市场诚信度已成为管理层及投资者都共同关注的话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上市的公司更应该规范运作,取信于民。否则,如果继续打击投资者的信任感的话,市场将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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